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零度关注 奔走在大山深处的法官

兰州晨报 2014-01-06 12:58 大字

高秀全和张鹏徒步前往鹞子崖社。本报记者 邢剑扬 摄 带着大国徽翻山越岭。

这里没有轰动全国的大案,他们处理的都是一些家长里短的纠纷,但是对于生活在这里的老百姓来说,每个纠纷的解决都有着重要的意义;巡回法庭的法官们没有优厚的待遇,为了解决山区老百姓诉讼难的问题,文县法院巡回法庭的法官们常年奔波在大山深处,他们始终在默默无闻地工作着。

经过4个多小时的跋涉,二人终于到达了鹞子崖社。

2013年9月12日清晨6时许,天刚亮,56岁的法官高秀全和24岁的书记员张鹏就从文县碧口镇出发了。他们的目的地是距离碧口镇20多公里的响浪村鹞子崖社,去给一位民事案件的当事人丁某送一份起诉状副本。

从碧口镇到响浪村驱车十几分钟就到,之后到鹞子崖社的路全部为陡峭的山路,车辆无法通行,二人只能下车步行。下车前高秀全嘱托张鹏带足饮用水和干粮,根据他的经验,他们俩的午餐得在山里解决。

上午11时许,经过4个多小时的跋涉,二人终于到达了鹞子崖社,此时两个人都已经汗流浃背,疲惫不堪。幸运的是丁某在家,在让其签收了法律文书后,高秀全与张鹏立即下山返回。头顶的天已经乌云密布,随时可能下大雨,这意味着随时可能引发山洪泥石流。

下山要快得多,两个多小时后,两人在大雨落下之前顺利返回响浪村,高秀全一直悬着的心这才落了下来。

“今年文县雨特别多,从7月上旬一直到8月下旬就没消停过,每次下雨都会引发山洪泥石流灾害,许多地方的道路被冲毁了。这个季节外出,遇到下雨天要特别小心。”高秀全说。

碧口法庭是文县人民法院派出的基层法庭,负责玉垒乡、范坝乡、中庙乡、碧口镇4个乡镇范围内,诉讼标的10万元以下的民事诉讼工作。法庭配备两名法官和一名书记员,由于另一名法官病休,这段时间法庭的日常工作由高秀全负责。

法庭位于碧口镇街道,是一栋三层高的楼房。楼房于2006年开始修建,2008年初竣工。谁知楼房交付使用没几天就遇上了“5·12”大地震,地震过后楼房到处都是裂缝,相关专家现场鉴定后定为危楼。

“最害怕下雨了,一下雨就得打着雨伞,穿着雨靴在办公室上班。”张鹏苦笑着说,有时一下就是好几天,房间里积水最深的时候有20多厘米。为了排水方便,法庭二楼南侧一间办公室的墙被凿开了一个大洞,整个二楼的积水最后被扫到这个房间排出去。

一年中大部分时间,他们都在山里奔波。

文县法院目前有临江、安昌河、碧口3个基层法庭,共有法官30人,2013年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471件,审(执)结468件,这些审结的案件中40%以上的案件由3个基层法庭在大山里通过“巡回法庭”的形式审结。

“我们一般委托各乡镇的司法所接收诉状,每隔一段时间他们会到各司法所取回案子,法庭对案子进行梳理后再进行审理。”高秀全说,他干法官24年里,绝大多数的案子是通过“巡回法庭”审理的。

2012年,张鹏大学毕业后招考到碧口法庭担任书记员,提起自己一年多来的工作经历,张鹏坦言实际中的工作与他想象的完全不同。

“在这儿工作首先是要有一个好身体,否则一切免谈。”张鹏说,不知情的人以为他们只是在法院受理案件、审理案件,工作轻松,事实并非如此。送达法律文书、现场调查,这些都需要到老百姓家里去,文县大多数人居住在大山深处,山高路险,交通不便,人居分散。在当地有“出门就爬山,望山跑死马”的说法。一年中大部分时间,他们都在山里奔波。

“这些都无所谓,关键是工作得不到别人的理解让人很沮丧。”张鹏说,这之前他们去一个当事人家中送法律文书,谁知对方不但拒收,而且威胁要杀法官全家。

案件非常简单,2013年2月5日,4个小孩在一起燃放爆竹,结果将旁边一个5岁小孩的一只眼睛炸瞎了,造成7级伤残。受伤小孩的父亲随后诉至法院,要求4个小孩的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案子开庭前,法庭要将相关法律文书送到4个小孩的监护人手中,其中一名小孩的父母带着孩子到外地打工,张鹏将法律文书送到了他家中,要求孩子的奶奶签收,但老人拒绝签收。无奈之下,张鹏只好找当地村民作见证,以留置的方式送达了法律文书。

就在张鹏回到碧口镇后,张鹏接到那个小孩父亲的电话,对方称张鹏到他们家去骚扰了他父母,导致他母亲旧病复发,昏倒在地。如果再敢上门骚扰,他会杀了法官全家。

“我只是送法律文书而已,走的时候老人没有任何异常。”张鹏委屈地说。为了弄清真相,之后他又去了趟当事人家中,专门看望了老人,发现当事人所说纯属子虚乌有。

把老百姓当亲人,急他们所急、想他们所想。

“平常如果山路不是太远,就背那个十几斤重的大国徽。国徽背一会儿没关系,可要背着它翻山越岭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碰到太远的山路,我们只能戴胸徽象征一下。到了地方就借老乡的桌子,实在没桌子就坐着石头审案子。”文县法院审监庭庭长刘玉琴说,前几年她在基层法庭工作时,经常下乡审案。

刘玉琴至今对2013年春节他们在铁楼乡审理的一起案子感到自豪。

家住文县高楼山的梁蓉兰与马秀英原来是一对婆媳。2005年,马秀英的丈夫去世,第二年马秀英带着两个孩子改嫁邻乡。婚后,马秀英将原来所住房屋上锁,长期居住在邻乡,偶尔回原夫家一趟。

2006年,梁蓉兰将马秀英诉至法庭,要求其打开锁住的房门,返还房屋、树木、土地以及部分财物。当年6月,临江法庭公开审理了该案,最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梁蓉兰自愿抚养一个孙女,双方诉争的房屋、土地、树木及部分生活用品归梁蓉兰所有。

案件本应到此画上句号,但这一案件在执行过程中出了问题。调解书生效后,马秀英并未给梁蓉兰腾出房屋。办案法官先后两次

给马秀英打电话,要求执行调解协议,马秀英并未理睬。2006年10月,梁蓉兰找到办案法官,要求执行调解协议。

由于法官在执行调解协议时违反了法律规定,案件执行后,马秀英多次上访申诉,此案随后启动再审程序。

“是错案就一定得纠正,不然没法给老百姓交代。”文县法院院长杨庚定说,发现法官办错案后,法院对当事法官进行了处分。

2013年1月6日,文县法院副院长张建平和审监庭庭长刘玉琴来到梁蓉兰家中,在她家的院子里开庭审理案件。合议庭成员经过对婆媳双方进行耐心的劝解和说服,最终成功调解了此案。

“案件成功调解后,马秀英带着孩子与梁蓉兰抱头痛哭,双方的矛盾彻底得到了化解。”刘玉琴说,看到这一幕,在场的所有人既感动,又欣慰。

文县法院院长杨庚定说,“巡回法庭”所审理案件的案值并不大,案情也不复杂,但对老百姓来说,却是切身利益所在。“巡回法庭”就是要立足农村实际,把老百姓当亲人,急他们所急、想他们所想。

(文中案件当事人为化名)

■ 本报记者 邢剑扬

新闻推荐

记者李辉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技术负责人陈某连

本报讯(记者李辉)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技术负责人陈某连同两名同事不幸跌入白水江。事发后,陈某无固定职业的妻子郭女士带着两岁大的儿子豆豆开始了为夫维权之路,但作为陈某所在单位甘肃...

文县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文县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