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中有“戒尺” 心里有关爱 听柳州市教师家长专业人士谈教育惩戒规则
学生正在认真上课
11月22日,教育部发布《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惩戒规则》),以立法的方式规范教师惩戒权的行使,明确惩戒过程中的禁止情形、教师权责,给广大教师一份周详的“惩戒操作指南”。
“众望所归!教师们终于有了一份正面参考的教育教学依据了。”“规劝+管制+适当惩罚才是教育惩戒应有的样子。”“惩罚手段过重会不会伤害孩子的自尊心。”……一时间,教育惩戒这一话题引起广泛热议。连日来,记者采访了柳州市多位教师、家长以及专业人士,听听他们对《惩戒规则》的看法。
规矩要立 鼓励当有
《惩戒规则》明确,教育惩戒是教师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必要手段和法定职权,教师实施教育惩戒应当遵循育人为本、合法合规、过罚适当、保障安全的原则。根据学生违规违纪情况,《惩戒规则》将教育惩戒权分为一般惩戒、较重惩戒、严重惩戒三类,比如一般惩戒包括点名批评、责令赔礼道歉、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不超过一节课堂教学时间的教室内站立或者面壁反省等。
“《惩戒规则》的出台,对于老师来说是一个振奋人心的消息。”市弯塘小学教育集团党总支书记黄珺说,受“快乐教育”“人性教育”等教学理念的影响,很多人都“一头热”地觉得惩戒不是教育孩子的好方式,但是我们老一辈人哪个不是受教训长大?甚至还有“鞭下出孝子”的说法。
黄珺认为,“无规矩,不成方圆”,不惩戒孩子,他们会认为自己是“霸王”,有恃无恐。像现在校园内出现的欺凌同学、逃学、甚至偷盗等行为,就是管束不到位,或者老师不敢管造成的。因此,再不立规矩,这些孩子后半辈子可能会蹲监狱。这些完全接受外国教育方式带来的“阵痛”也恰恰说明了回归、借鉴传统教育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只有中国特色教育方式才能适应、解决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教育难题。
对于黄珺的说法,家长覃燕妮却有不同的看法,受历史、家庭等客观影响,中国新生力量基本都是独生子女、父母的掌上明珠。仅说接送孩子这一个现象,家长哪个不是全程准点护送,要拿以前“放养式”管理去比较,不符合发展规律,而且现在大部分家长都把孩子捧在手心,哪里受得了别人打骂自己的孩子。
覃燕妮告诉记者,她教育小孩更倾向鼓励式教育,因为受中国传统教育影响,人们表达爱都很含蓄,因此小孩成长过程中不经常得到父母的鼓励,这对孩子来说也许是种遗憾。覃燕妮不希望“表扬”在家庭中缺失,在学校里也消失得无影无踪,“其实鼓励式教育,同样能帮助孩子发现问题、纠正错误,做更好的自己,而不是整天盯着自己的缺点,羡慕‘别人家的孩子’。”
惩戒有度 管教有方
家住柳南区航北路的王欢是两个小孩的家长,长子今年12岁,由于自控能力不足,常会出现课堂上讲小话、不按时完成作业等情况,在学校是老师关注的“重点对象”,这让王欢操碎了心。当她得知《惩戒规则》出台时虽表示支持与理解,但也不免担心老师的惩戒是否导致孩子厌学。她表示,每个孩子的性格特点都不同,有些比较内向,有些比较开朗,惩戒孩子的度很难把控,谁又该负起监管老师的责任?
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校长覃海波表示,新事物的出台,引起家长不适与担忧实属正常。根据惩戒规则内容,可以了解到虽然惩戒明确了一些做法,给予老师惩戒的权利,但是惩戒的权利并无边界,如“适当增加运动要求”“应根据学生性别、年龄、个性等特点选择适当惩戒”“教师对学生实施惩戒措施后,应当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等,这些都是给惩戒下了明确的定义,画好了“活动区域”,因此老师的惩戒权利是放入笼子里的狮子。
覃海波认为,惩戒只是教育孩子的手段,并不是目的,要保护孩子健康成长的方式方法还有很多,比如学校可以继续细化相关规定,邀请老师、家长共同参与规则的制定,制定出符合学校实际、便于操作落实又能让孩子快乐成长的规则等。(下转三版)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梁亮)昨天上午,“我和我的祖国———春花秋水画卷柳州”少数民族题材创作美术作品展(桂林站),在桂林美术馆开幕。...
柳州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柳州市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