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得房东书面委托 擅自发布售房 城中城管首次对房产中介开出罚单

南国今报 2019-08-05 15:35 大字

今报柳州讯(记者许洁琳通讯员邓湖广)向中介公司买二手房,你查看过房东的委托书吗?近日,柳州市城中区一家房产中介公司,因在没有取得房东书面同意的情况下,违规发布房屋出售广告,被城中区城管执法局处以1万元罚款。这也是该局首次对中介公司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近日,城中区城管局执法人员在瑞泰路巡查时,发现该处一家房屋中介公司的店面门口的外墙上,贴着一张红纸黑字的小广告。小广告上用毛笔写着6条二手房屋的出售信息。此外,广告中还声称有“多套房源出售,欢迎进店咨询”。

如此堂而皇之的小广告,房源信息是否合法,有没有房屋的委托书?带着这些疑问,执法人员进店“咨询”。而对执法人员的询问,店内的一名工作人员称所有房屋都是取得了房东的委托书的,只是店面负责人不在,暂时无法提供。

执法人员取证后,开具行政调查文书,要求当事中介公司限期携带小广告中所标明的6套房源的相关材料,到城中区城管局配合调查。

7月29日,该中介公司的店面负责人到城中区城管局配合调查,然而该负责人只提供了4套房源的房东委托书,还有2套房源,他表示只是得到了房东的口头同意。

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对外发布房源信息,要在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违者,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记入信用档案,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据此,城管部门依法对该公司处以1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将其违规行为通报相关部门,另行处理。

据悉,7月30日,当事人已到银行缴纳该笔罚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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