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执法手段 推行“非现场执法”模式 城管部门开展占道经营专项整治行动,还路于民
“非现场执法”模式得到当事人认可
过去,城管整治占道经营,采取现场暂扣违法物品的方式,当事人不配合甚至暴力抗法,容易引起围观群众的不理解。如今,城管查处此类违法行为,采取视频取证的“非现场执法”执法模式,通过信息技术执法,提高执法办案效率,得到了市民群众的认同。13日,记者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了解到,继市城管支队在柳南区启动“非现场执法”试点后,各城区(含新区)陆续按照此新手段开展了对占道经营等现象的专项整治活动。
○○记者 张捷 通讯员 邓湖广
“不扣东西”柔性执法
让店主感到意外
“老板,你好,你在店外摆放桌椅板凳,违反了城市道路相关规定,请你把物品都收进店里。”“好的好的,没有问题。“12日上午9时左右,在东环大道骏岭厂附近的一家粉店,桌椅板凳占用店外的人行道。这时,4名城管队员佩戴执法记录仪,手持摄像机向店主走来。城管并没有采取暂扣措施,而是在现场进行录像、拍照取证后开出了相应的执法文书,交待店主第二天持执法文书到相关地点接受处罚。整个执法过程不到20分钟,执法人员完成了“非现场执法”的前期工作。
城管人员说,相比以往采取暂扣物品的措施,“非现场执法”通过录像拍摄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店名等信息,在当事人前来接受处理时,作为违法事实存在的证据出示,并不在现场采取执法行动,因此,和当事人的交流沟通都十分顺利。“但是不扣东西不代表违法当事人不用接受处理,若视频取证违法事实清楚,同样可作为查处依据。”
在海关路经营餐饮门面有8年的覃老板也经历了“非现场执法”。他告诉记者,以前,城管一来就扣东西,执法手段较单一、简单,不光影响自家做生意,也影响城管形象。现在,城管执法不暂扣物品让人感到意外。他建议执法部门细化占道经营整治措施,疏堵结合有效治理此类乱象。
当天,城管人员在海关路、东环大道等沿街门面,采取视频取证“非现场执法”模式,对13家存在跨槛经营的商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及《行政执法调查通知书》进行立案调查。
全面推行视频取证
替代暂扣违法物品模式
记者采访得知,目前,市城管执法支队、鱼峰区及柳北区城管部门通过购买司法服务,聘请律师驻队参与城管执法。对此新执法模式是否能提高办案效率?
市城管执法支队驻队律师曹浪认为,城管部门采用“非现场执法”模式,也称为“零口供办案”模式:在执法过程中,对当事人进行宣传教育,限期改正,并在现场取得违法、违规证据。在整改期限届满后复查,如发现当事人逾期没有改正的,同时第二次取得现场证据,执法人员将制作相关法律文书送达给当事人;当事人拒不接受调查,也不履行义务的,未提出复议、诉讼的前提下,进行催告,催告后拒不履行义务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一旦法院作出裁定准予强制执行,拒不执行者将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乘坐飞机、高铁和银行贷款等方面均受限制。同时,受处罚的商家还将与企业诚信经营挂钩。
据了解,按照柳州市“城市管理提升年大行动”等文件精神,目前,柳州市城管各级部门在全市范围开展占道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启动“视频摄录现场取证”手段,结合查询经营的信息等方式,形成完整的违法事实证据链,对跨槛经营、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减少城管人员与当事人的正面冲突,提高执法整治效率,进一步提升整洁、干净、通畅、有序的城市宜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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