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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公立医院改革惠民生 14个月为患者节约药费2.8亿元

广西日报 2017-05-10 09:15 大字

本报柳州讯 (记者/毛梓林)5月6日,3岁的小妮发烧了,家人带她到柳州市人民医院就诊,从挂号、化验到领药,总共开销40多元。小妮的妈妈告诉记者,如果是以前,孩子每次感冒发烧的诊疗费用都要花200元左右,如今费用大大降低了,也能药到病除。

和小妮妈妈一样,感受到就诊便利并享受福利的市民还有很多。柳州市卫生部门统计数据显示,从2015年10月至2016年12月14个月时间,柳州市因推行一系列公立医院改革举措,共为患者节约药品费用约2.8亿元。全市医疗费用增幅控制在8.76%,低于12%的全区增幅控制目标。

是哪些举措让患者降低了费用,让公立医院更趋公益性?柳州市卫生部门为大家揭开了谜底——

首先,柳州将城市公立医院改革纳入医改重要议事日程,明确相关部门的分工和配合,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先后审议通过了《柳州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2014-2017年)》《柳州市城市公立医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医药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调整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柳州市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财政补助办法》等,各有关部门也按照相应部署出台了有关措施,涉及城市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财政保障、人才建设、分级诊疗、药品购销、规范医疗行为、信息化建设、医保支付政策改革等方面关键环节内容共40多项。

其次,柳州破除了以药补医机制,从2015年10月开始,全市所有公立医院使用的药品(中药饮片除外),一律按照进价零差率销售,取消了以往按照药品进价加成15%销售的政策,同步调整医保支付政策和医疗服务价格。弥补药品加成形成的医院政策性亏损,85%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进行弥补,15%通过财政补助弥补。首轮医疗服务价格共调整96项,平均实际弥补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亏损达74%左右。调整价格后的医疗服务也继续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确保不增加群众就医负担。

让患者受益的重要改革举措中,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更是一个改革亮点:自2016年10月1日开始,柳州市二级及以上医院全面停止门诊输液,对保留门诊输液医疗服务的医院和科室(儿童医院、儿科门诊以及急诊科)明确提出输液8项原则;自2015年以来,柳州在全区率先推行分级诊疗、分级诊疗“三优先”快速处置通道和相应的医保支付政策等。以医保支付政策福利为例,患者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住院治疗确需转院到上级医院的,仅需支付起付线标准之间的差价;病情稳定后,需转下级医院继续康复治疗的患者,免除再次住院起付线。在实施分级诊疗过程中,柳州将其纳入“互联网+”模式,目前,已经建立了分级诊疗远程医疗诊断中心,由市属5家三级公立医院组成,24小时为有需求的医疗机构提供远程常规心电、远程动态心电、远程胎心监护、远程影像和超声诊断等服务。下一步,远程会诊等服务也将陆续投入使用。

此外,柳州市将公立医院的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同时通过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等两大改革,进一步让公立医院逐步走向公益化,惠及更多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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