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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越久收费越高 ■各方热议停车场管理实施细则■看护员及车主各有各的看法

柳州晚报 2010-05-04 10:23 大字

□记者赖隽群5月1日起,柳州市停车场管理实施细则和车辆看护扣分细则正式实施,“计次”收费调为“计时”收费,有看护员感慨:“生意”不好做了。有车主认为,这符合车多位少的现况,也更公平合理;也有停得久的车主为爱车另谋容身处;但也有车主说:新规更划算?不见得!

“计次”改成“计时”

停车场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汽车在车辆看护点停放,原来一次收费5元。现在7点到19点按时计算,每小时看护费2元,本时段收费最高一次不超过12元。19点到次日7点收费标准也一样,不同的是:这一时段收费最高一次不超过14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费。跨时段停放按最高时段标准收,超过13小时的,按上述标准累加收费。

在城中区 、柳北区 、柳南区几家车辆看护点,都竖有写着收费依据 、标准 、投诉电话的公示牌。在市中心看护车辆的贺师傅告诉记者:别提了,“五一”当天执行新规,是他最累的日子!跑上跑下又要解释,又要指挥泊车 、计时写在发票上。还好,之前他接受了相关培训。看来还得多备个计时工具,有备无患。

这样“生意”不好做了?

为避免纠纷,他手抄一张新规收费依据,来一辆车讲一遍,口干舌燥地告知车主,出示给人家看。愿意停的就停,也有的车主一听说执行新规,调头便走。但车主一般都对新规感到较乐意,因为有的车主只是停车去吃碗粉喝碗粥,停车半小时也收5块,比粉 、粥价钱还贵,不划算。但没办法,“僧多粥少”,你不停别人停。

当然,贺师傅和同事也因此更累:车主们踩着点算好停车时间,车位利用率更高了,来停车的车更多了。不过有利有弊,过去那些停得时间长的车主因此另谋他处不来了。

“现在停3辆的停车费才相当于过去停1辆”,贺师傅暗自感叹“生意”不好做。

符合车多位少实情

在国企上班的卢先生 、杨先生感觉新规更精确,更能体现公平合情合理原则,体现看护员劳动价值,有限的道路资源也因此使用率更高更流动。

广州一些城市早这样做了,柳州市一些寸土寸金的大商场也早都按小时计停车费,新规符合车辆多车位少的现况。

而以前按次收费,停一次车不论半小时还是10小时,都收5块钱,造成一些公共道路停车位成了一些车主每天只需5元就能“买到”的“私家停车场”;而车主如果去的地方不止一个,每个地方临时停车时间都不长,但每次都要交5元,就不如按时收费来得划算。

沙先生曾有一次到市中心办事,由于停车场说好半小时不收费,他紧赶慢赶,可不好意思,半小时刚过了一点,还是得收费,把他郁闷得……新规出台后,1个小时只收2块钱,他尽可以从容地办完事再回去取车了。

停久只好另谋他处

家住育才路的孟小姐有不同看法:“停车收费变成计时,表面看停得短少交费,但如果办事 、逛街 、吃饭 、娱乐,一般都超过2小时,交费就会较以前增加。虽然已经设定上限,但白天 、夜晚最高收费标准还是分别高达12至14元!过去,在市中心一家商厦上班的王先生颇为自得:商厦有地下车库,但他总把爱车停路边—— — 地下车库停车费每月200元,停路边每次5元,哪怕他从早停到晚一个月也不过150元,车虽被日晒雨淋,但便宜,且方便出入。

新规实施后,他要考虑为爱车另谋容身处了。如果还像以前这样半天不挪窝,停车费有数算!记者从物价部门了解到,节日期间物价部门接到这方面市民电话2个,都是对新规不十分理解的,工作人员已解释并按要求做好新规公示工作。

市民如需投诉反映,请拨打价格举报热线:1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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