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拍案惊奇之十二 缴费单扯出盗版书大案
□特约通讯员韦崇结记者肖军柳北公安分局刑侦综合大队大队长滕岚是个老刑警了,1986年入警后一直干刑警工作。记者约请他“摆摆”以前的破案故事,滕大队长挠挠头:“哎哟,太多了,不知从哪说起呢。”看到记者手上拿了一本书,滕大队长似乎得到了启发,“就从前几年我们破获的这起当时柳州最大的盗版图书案说起吧。”2004年下半年,市新闻出版局向警方通报,在市区内有人在经营盗版书,规模较大。
解放责任区刑侦大队经过多日侦查,发现两名女子覃某和温某有经营非法出版物 、销售盗版图书的嫌疑,且两人在庆丰路一小区内开了一个没有挂牌的门面。 随后,民警突击检查该门面,搜出了大量的盗版书籍和公司来往业务的转款凭证,这些凭证都是以一个叫“千年书店”的名义与全国各地的单位开展业务的。经查,“千年书店”的营业执照已经过期,可为什么还源源不断地进行业务往来?“通过查看这些转款凭证,我们发现这个已过期的书店业务量非常大,覃某 、温某销售盗版书籍的嫌疑很大,这么大量的业务,肯定还存在一个存放盗版书的仓库,而这个窝点会在哪里呢?”滕岚说起了当时侦破的过程,“我们对门面的每个角落进行了检查,终于在一堆乱七八糟的书籍中找到了一张水电缴费单。正是这张小小的单子,成了案件成功侦破的突破口。”经仔细查看,民警发现单子上的地址显示这是柳东镇农村的一个门牌号,一查得知覃某和温某正是租用这家人的房子。民警立即前往搜查,搜出了数万册盗版书籍,足足装了两大卡车。
当年10月3日,温某被抓获,覃某在潜逃半年后亦落网,两人交代了销售盗版书籍的犯罪事实。
覃某和温某前几年在北站书市开了一家“千年书店”,生意很红火,书市的其他老板都说她们是柳州图书批发的“大姐大”。后来北站书市拆迁,她们搬出了北站书市,“千年书店”的营业执照也没有再去年审。之后两人干起了批发销售盗版书籍的活儿,她们在庆丰路租了一间门面,在柳东镇租了仓库,从外省要来盗版图书,再转批给全国各地的单位牟取暴利。
“这个案件从侦查到结案,我们忙了整整4个多月,主要是调查取证难。覃某 、温某的业务遍及除台湾之外的全国各地,涉及许多单位,我们花了好几个月的时间,到全国各地调查取证,马不停蹄,非常辛苦。”“为什么这些盗版的书籍有那么大的市场呢?”面对记者的疑问,滕大队长分析道:“主要是价格便宜,她们以极低廉的价格进书,再以书籍定价的3至4折卖出,相对于正版书籍,可谓‘价廉物美 ’,因而很受一些单位的青睐。”此案的侦破,在全市乃至全区的反响很大,为此柳北公安分局获得了当年度的广西“扫黄打非”先进单位,解放刑侦大队专案组获全国“扫黄
打非”先进集体。(本期“龙
城警事”策划组稿肖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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