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意向金 房子没了影?》有续闻 柳江区住建局已介入协调

柳州晚报 2019-01-10 11:53 大字

盛世花园售楼中心

记者 覃乐维 莫小珊

晚报讯 广西柳江恒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泽公司)在柳江区柳堡路156号开发了一个名为盛世花园小区的楼盘,并且在未取得该楼盘2栋1单元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与77名市民签订了购房意向书,收取每名市民2万元的购房意向金,最终造成这77名市民无法继续购房的境况。6日,记者接到市民韦女士反映此事后,进行了采访。8日,晚报6版刊发《交了意向金 房子没了影?》一文对此事进行了报道。报道一出,引起了该城区政府部门的重视。昨日,记者就此事的后续发展情况采访了柳江区住建局局长韦献高。

韦献高介绍,2018年9月,柳江区住建局根据群众反映后,经过调查核实,确认恒泽公司在没有取得盛世花园小区2栋1单元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仍对外销售该小区2栋1单元的房子。当月20日,柳江区住建局正式下发通知,责令恒泽公司立即停止预售盛世花园小区2栋1单元商品房,退还已收取的意向金。不过,部分购房者不接受房开商双倍退还意向金的方案,而是要求房开商按照意向书的价格和房号进行售卖。

对于恒泽公司的行为,韦献高表示,恒泽公司已经违反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盛世花园小区2栋1单元的100套商品房,根据相关的会议纪要要求规定,是预留为拆迁回建安置房源,不得对外出售。对此,柳江区住建局也进行了协调,让已经签订了购房意向书的77名购房者与恒泽公司进行协商,给购房者双倍返还意向金,或者是以协议上的价格出售第三期房源。然而,尽管恒泽公司同意了该方案,但仍有不少购房者不同意。

“柳江区住建局已经多次积极组织双方进行协调。”韦献高称,目前,此事还在进一步处理当中。他还指出,如购房者要求房开赔偿相应的损失,可以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向法院提出诉讼,政府部门也可以提供相应的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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