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者希望“赶尽杀绝”,支持者不惜以身犯险燃油助力车:杜绝还是纳入监管
▲柳州市乐群路有很多家摩托车维修改装店可为燃油助力车做维修和改装。?一些燃油助力车经改装后,设计时速可达70公里。 今报记者卿要林 摄
本报昨日3版以《要命的速度和激情》为题,报道了燃油助力车(俗称“油狗”)在柳州屡屡发生死伤事故的上路乱象后,引发了众多读者的关注。然而,“油狗”的拥趸依然对其钟爱有加,不惜以身犯险;反对者们则痛斥其危害,希望“赶尽杀绝”。“油狗”不仅徘徊在人们爱与恨的边缘,也一直在“合法”与“非法”之间游走,它的未来应该何去何从?
“油狗”的前世今生
其实,“油狗”最开始是作为一种合法的交通工具出现的。20世纪初,法国一公司制造出了排量为110毫升的摩托车,当时把这样的小排量摩托车定性为“轻便摩托车”。50年代末,我国也开发了一款排量为50毫升的简易摩托车,同属“轻便摩托车”范畴,这也是最初的“油狗”。
轻便摩托车因结构简单、易驾驶、低价格而备受消费者青睐。2004年,我国将其纳入国家标准,在机动车的国标文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中作出界定:“无论采取何种驱动方式,‘轻便摩托车\’最大车速不大于50公里/小时,若使用内燃机,其排气量不大于50毫升。”也就是说,排量在50毫升以上的,属于机动车;50毫升以下的,属于非机动车,也就是柳州人常说的“油狗”。
有了标准的同时,也引来了不法商家“钻空子”。多数的“油狗”,虽标明排量只有48毫升,但实际却能达到125毫升,这种车型最高时速可达120公里/小时,跑起来和摩托车相差无几。
2010年,国家工信部意识到了“油狗”的危害,在当年发布的《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中,将燃油助力车产业归为“落后生产工艺装备”;2011年底,国家质监总局亦在《关于公布人造板等产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修订单的公告》(2011年第184号公告)中,将燃油助力车列为淘汰类产品,并删除了关于涉及汽油机助力自行车的有关规定。自此以后,“油狗”就没有了合法的“出生证”。
可是,“油狗”却没有消失。
产销修“一条龙”齐全
昨日,记者走访了柳州市一些摩托车、电动车销售店,发现符合国标的燃油助力车已难觅踪迹,多数店家打着“助力车”牌子售卖的“油狗”,实际上是速度和排量均超标数倍的大排量摩托车。“油狗”不单有人在卖,甚至形成了销售、改装、维修“一条龙”的产业链。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柳州市屏山大道一家电动车销售店。记者声称要买“油狗”,该店的女老板立马推销起来:“我这里只有125毫升的排量的,售价3000元左右,什么牌子都有,但要提前订货。”记者质疑这样的“油狗”不能上路时,却遭到了老板的驱赶:“你自己去转转吧,路上到处是这样的车,你说能不能上路?”
随后,记者又来到附近一家电动车销售店,该店老板声称:“在柳州,排量50毫升这样的助力车没有市场,速度太慢谁去买啊?现在的市场标准就是125毫升,只有排量越来越大,年轻人才会喜欢。”这名老板还向记者建议,如果想改装更大排量的发动机,可以去乐群路看看。
乐群路上有许多摩托车改装店,其中在一家门面较大的改装店外,一名学徒正在改装一辆“油狗”。记者发现,这辆刚刚被改造好的“油狗”,从发动机到油路全部换过,车子发动后传出低沉的轰鸣声,整个车身都在颤动。这名学徒对自己的手艺还很得意:“改装得可以吧,这辆车马力很大,轻轻一抬就能用后轮独轮行驶了。”
改装店的老板则表示,他可以把市场上排量125毫升的“油狗”改装到175毫升至200毫升,收费从400元到几千元不等。老板还称,店里生意不错,一个月能改装十几辆“油狗”,都是年轻人来光顾。前不久就有人花了一万多元让他改车,改造后车主很满意,称骑那辆改装车都“能飞起来了”。如果改装车上路出故障怎么办?老板称,改装的“油狗”都不保修,“一般也不会出问题”。不过,只要是在这里改车的,后面的保养、维护他都能做。
监管存在空白
对于没有合法“出生证”却顽强存在的“油狗”,工商和交管部门都采取了一定的管理手段。但由于“油狗”披着电动车的“皮”,长着摩托车的“心”,这样的“跨界模式”使得监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困难重重。
昨日下午,记者就此采访了柳州市工商局法制科科长谭剑。谭介绍,对于燃油助力车,工商部门只能在其销售环节和车辆质量问题上面进行监管,在执法时常遇“短板”而鞭长莫及。谭说,工商部门一直对电动车、摩托车经营户进行宣传,告知燃油助力车是淘汰类产品,不得转移、生产或销售。工商部门也经常到电动车、摩托车经营店抽样调查,他们发现这些经营店都有正规的机动车销售执照。执法人员查处到一些违规超标车时,却会遇到一些执法难的问题。谭说,调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多是从车辆外观和构造方面观察,然后凭多年的经验来鉴定其是否为超标车。发现超标车后,执法人员需要将超标车移交给质检部门,等待质检部门出具权威的检测鉴定后,才能对违规经销厂商处罚,工商部门本身不具备鉴定资格和能力。
出事之后难定责
交警方面,虽然对“助力车上路”这一条有明确的法规,但其实这法规执行起来力度“很弱”:由于这类车子无牌无证,在电子抓拍的违章记录,根本无法对他们进行处罚;而如果查车扣车,也只要交纳几百元的罚款就能领回;而驾驶“油狗”发生交通事故一旦逃逸,追逃也将成为一大难题;加上助力车数量远不及电动车,人手紧张的交警部门也只能“抓大放小”了。
今年11月2日下午,在国道322线538公里柳江县都龙弯路段,一辆“油狗”和一辆拖拉机相撞,造成“油狗”车上两名年轻男子身亡。事发后,柳江县交警大队民警赶到现场展开勘察。
经交警对事故初步判定,拖拉机司机韦某并无多大责任,主要责任还是在“油狗”一方。但是,出事当晚,死者家属召集了10多人,来到了柳江县交警大队讨要“说法”。第二天,聚众人数超过了百人。
这起事故的后续处理,柳江交警共动用了二三十名警力才勉强维持住了秩序,辖区派出所不少民警也参与到了其中,严重影响了正常工作。柳江县交警大队宣教中队中队长韦豪强介绍:“油狗”肇事死伤人员,无论如何处理,死伤人员的家属都会有一些怨言,认为交警没有给他们一个公道,处理起来也就相当费时费力。
听听他们的声音
昨日,本报3版有关燃油助力车的相关报道见报后,不少人发表了自己的看法,现在就让我们来听听他们的声音吧——
反对者:
太危险 应严厉打击
市民杨先生:我认为,油狗”之所以肆无忌惮,就是因为交警处罚不严,应该照机动车来处理,无证驾驶是要罚款和拘留的,到时候看谁还敢骑“油狗”上路?
微信网友“简新”:现在柳州市区“油狗”的危害事件开始增加,如果不加以严厉打击,必然会伤害到更多的市民。
市民廖女士:我家住荣军路某小区。每到凌晨,附近荣军路上就会有一些小年轻开着“油狗”轰隆轰隆地飙车,不单扰民还对附近居民造成危险。我希望政府加大对“油狗”的打击力度。
爱好者:
应包容 纳入监管范畴
小廖:我是一名有5年车龄的助力车爱好者。助力车速度快,骑起来的那种振动感和速度感,正是年轻人追求的一种时尚爱好。我在业余生活中,经常会组织助力车车友们去野外骑车,大家这时会完全展现出另外一个自我,感觉很好。不过我们这圈人骑助力车上路时,都是提心吊胆的,因为一遇到交警就要挨扣车了。我认为,应该把助力车也纳入交警管理,不应该作为“黑车”行驶在道路上。只有这样,才能对助力车驾驶员和车辆进行管理控制,从而减少助力车事故和违反交法现象的发生。
一销售者:我们支持把助力车纳入管理范畴,且社会应该对助力车存在一定的包容,助力车不会危害他人,不能片面地因为事故多,就让一大圈人放弃自己的爱好。如果能把助力车纳入管理,洗白“黑车”的身份,会有更多人选择这种比电动车速度快、续航好的助力车。
监管部门:
处理难 应从源头杜绝
柳州市工商局法制科科长谭剑:要杜绝市场上超标燃油助力车的销售,光靠工商部门是很难做到的,应与交警、质检等部门联合执法,才会起到更好的效果。市民在生活中发现超标燃油助力车的情况,可以拨打12315投诉,执法人员会立即赶往现场进行处理。
柳江县交警大队宣教中队队长韦豪强:由于我国相关燃油助力车的法律法规具有不完善性,交警只是负责事后管理,根本无法实质解决问题,随着开“油狗”的人越来越多,也只有从源头上杜绝才是王道。首先,应强制让生产厂商合法和规范生产,如果出现违规,工商、质监等部门联合起来坚决查处,规范商家的经营行为;其次,驾驶“油狗”的人多是一些集中在15至18岁左右的“小年轻”,他们多为在校学生或刚走出学校不久,学校在学生安全教育上,应该加强这方面的教育;再次,家长对于小孩想要买频频出事的“油狗”,也应该有一个合理的消费考虑,且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安全观念,不要因为一时溺爱,让小孩前程毁在了交通工具上。
今报记者彭博 梁卫
策划:陈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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