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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猪场未批先建,威胁人畜饮水安全,村民反复投诉无果——“两违”项目动工半年未查处

南国今报 2013-05-13 13:09 大字

今报柳江讯(记者王剑)由于担心人畜饮用水源受到污染,从去年9月开始,柳江县三都镇觉山村拉在屯部分村民一直试图阻止村庄附近一座养猪场的建设行为。但该养猪场在镇政府叫停后仍继续建设,并开始进行生猪养殖。记者5月8日从该县有关部门了解到,拉在屯养猪场并未办理合法手续,属未批先建的“两违”项目。

“村里的饮用水源,是通过地下河,从山的另一面流过来的。”5月8日,拉在屯村民阿冲说起这场持续半年多的纠纷时,难掩忧虑之色。他说,尽管养猪场与拉在屯村民聚居地间有山体隔开,但生猪养殖产生的大量污水废水流入暗河后,不可避免还会对村民生产生活造成直接影响。养猪场由拉在屯二组村民韦某等人投资兴建,从项目动工那一天起,就遭到本屯一组村民的强烈反对。

据了解,村民们已经多次向觉山村委及三都镇政府反映、投诉。今年1月,养猪场接到镇里下发的停止建设的书面通知,但停建不到两个月,投资方又重新组织施工,在场内建起棚架、猪栏,并于本月初运来一批种猪,私自接水通电开展养殖。阿冲说,养猪场用地为拉在屯集体土地,投资方自称与村委签订用地租赁协议,但项目建设并未按要求征得多数村民同意,而且反对该项目建设的一组村民也从未见过协议文本,以及项目的其他合法用地、建设许可批文。他和该村一组的其他群众都认为,养猪场用地租赁协议应为无效协议,而且项目还涉嫌未批先建,应当视为“两违”建筑依法处理。

记者采访了觉山村党支部书记韦美勤、村委主任韦崇高。韦美勤称从未见过协议文本,韦崇高则表示确有协议,但养猪场建设未经多数村民同意,该协议应为无效协议。觉山村委工作人员均称“不清楚协议在谁手上”,让记者联系村委副主任韦日烈了解更多情况。

“他们租用那块地的总期限是18年。”接到记者打来的电话后,韦日烈介绍了养猪场用地协议的部分内容。他说,养猪场用地面积为10亩,租金标准为每年3000元,投资人已经根据协议,支付前12年的租金。在记者追问下,韦日烈承认,养猪场未获得合法用地、建设手续,但“一直都在抓紧办。”

记者来到柳江县国土资源局,了解拉在屯养猪场的相关手续办理情况。该局规划耕保股负责人证实,拉在屯养猪场并未获得合法用地手续。在柳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工作人员也未能查到该养猪场的其他任何合法手续。水产畜牧兽医局畜牧股的一位负责人表示,如果养猪场没有获得国土部门签发的合法用地手续,其他如规划、建设手续也不可能办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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