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销售汽柴油四万余吨九名团伙成员出庭受审涉案总金额约两亿元,其中不少是掺杂冲兑伪劣油主要销往柳州市区及柳城、象州等周边县城个体加油站和石场经营户

南国今报 2018-04-26 16:02 大字

今报记者钟华 通讯员兰钰烨  

4月24日,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嫌非法经营成品油的案件,九名团伙成员出庭受审。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郭某等九名被告人在未取得经营成品油相关资质证书的情况下,非法生产销售成品油并掺杂、冲兑以次充好,涉案总金额约两亿元。

1

被控非法经营约两亿元

据起诉书指控,自2016年3月起,郭某在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书的情况下,为获取非法利益,伙同黄某、李某等人,聘请庞某、韦某、李某武、韦某闷、张某兵(另处理)等人,私自向柳州市区以及柳城县、象州县等周边县城的个体加油站、石场经营户销售汽油、柴油以及掺杂、冲兑过的柴油。

2016年6月6日,郭某受让了广西恩泽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恩泽公司”)97%的股份,成为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和负责人,在未办理相关资质证书的情况下,开始以该公司名义对外非法销售经营成品油。

截至案发,恩泽公司共计销售0号柴油3.2万多吨,涉案金额约1.59亿元,其中掺杂、冲兑过的柴油共计1.3万多吨,金额共计约6535.88万元。此外,恩泽公司还非法销售93号汽油共计4595.64吨,金额约2494.90万元。

2

掺杂运输销售分工明确

公诉机关认为,各被告人分工明确:郭某是恩泽公司实际管理人和负责人,组织、领导整个犯罪活动,管理、支配公司资金,并参与销售成品油;黄某是公司销售经理,负责开发、联系客户,联系购买用于掺杂、掺假的燃料油,并参与销售成品油;郭某的妻子李某是公司的成品油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划转恩泽公司从其他公司购进的成品油,同时参与销售成品油;庞某、韦某闷、李某武、胡某、张某兵、银某等人,则分别负责财务、成品油运输、掺杂冲兑及销售等工作。

公诉机关还指控,黄某、向某还伙同他人在来宾市非法销售包括掺杂冲兑柴油在内的成品油635.9吨,涉案金额合计378万多元;此外,黄某还伙同他人在河池市非法销售包括掺杂冲兑柴油在内的成品油2551吨,涉案金额合计1529万多元。

3

被控生产销售伪劣产品

除了非法经营成品油,公诉机关还指控郭某等被告人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2017年1月12日,公安机关在郭某非法经营的场地内查获用于运输成品油的六台油罐车,车内储存着0号柴油共计127.34吨。这批价值为44.25万元的成品柴油经送检证实,硫含量不符合要求,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另外,郭某等人于2017年1月11日销售给某石矿场的10吨0号柴油,经抽样送检也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公诉机关认为,郭某伙同黄某、李某、庞某、胡某,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限制买卖物品成品油,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均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郭某、黄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李某、庞某、胡某是从犯,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郭某又伙同黄某、李某、庞某、韦某、韦某闷、李某武违反国家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法规,故意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向他人销售不合格的成品油,均应当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刑事责任。其中,郭某、黄某是主犯。另外,黄某还伙同向某,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限制买卖物品成品油,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郭某、黄某、李某、庞某都是一人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

由于该案涉案人员较多,案件仍在继续审理中。2

新闻推荐

优化营商环境 柳城国税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安琪酵母(柳州)有限公司在柳城已成长为当地龙头企业,这得益于税务部门大力落实税收政策、优化营商环境。2017年,我公司享受有机肥免征增值税优惠565.03万元,享受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征...

柳城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柳城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