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许可不能砍!

柳州日报 2018-04-23 10:39 大字

近日,市森林公安局通过细致排查,成功破获一起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樟树)重大案件。

今年3月,市森林公安局接到举报来电称,城中区环江村七里屯登山岭上的3株樟树被人砍伐。办案民警出警到达现场后,发现情况属实。经办案民警细致排查,得知在该处非法采挖樟树的是曾某某(男,55岁,柳城县人)。经查实,2月,曾某某经人介绍向七里屯集体买下了此处的樟树。3月中旬,在未办理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曾某某雇请工人和挖掘机将3株樟树采伐并运至阳朔进行销售。樟树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该案属于重大案件。

通过民警多次走访,不断做嫌疑人思想工作。4月12日,曾某某来到市森林公安局投案自首。经审讯,其对自己非法采伐、毁坏樟树的行为供认不讳。因涉嫌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当日,被采取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本报记者 侯静雯通讯员胡纷媛报道摄影

新闻推荐

地界不清两屯闹纠纷

近日,柳城县古砦司法所接到云峰村委干部反映,该村石门屯和小岭头屯因为地界不清引发土地纠纷问题,请求火速到现场进行调解处理。接到消息后,古砦司法所干警一边向乡领导报告情况,一边启动紧急事件调解...

柳城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柳城县,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