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会计出纳被禁止从业柳城县首例虚开抵扣税款发票案宣判
今报柳城讯(记者何书俊 通讯员欧蕾)8月7日,柳城县法院对一起虚开抵扣税款发票案进行宣判,该县一家能源技术公司为少缴税款,公司老总和出纳、会计虚开收购桑枝发票抵扣税款,法院最终判定三人以及该能源技术公司犯虚开抵扣税款发票罪,并判令两名财会人员在缓刑期内禁止从业。
柳经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为了使公司降低经营成本、少缴纳税款,柳州新森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的财务人员按法定代表人罗某的授意,在没有收购桑枝的情况下,以被告单位柳州新森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分别向罗某忠、罗某举等十人收购桑枝为由,为该公司虚开了自治区国家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共1107份,虚开票面金额累计1065万余元,用于抵扣增值税进项税138万元,且在柳城县国家税务局报结了该税款。其中,2012年5月至2013年8月14日期间,周某作为该公司的会计,明知是虚开国家税务通用手工发票的情况下,虚开发票774份共计744万元,抵扣增值税进项税97万元;2012年8月至2013年7月6日期间,黄某作为公司出纳,在明知虚开国家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的情况下,虚开发票583份共计560万元,抵扣增值税进项税73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柳州新森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违反国家税收征管和发票管理规定,虚开抵扣税款发票数额巨大;罗某作为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授意本公司财务人员虚开抵扣税款发票,是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周某和黄某作为公司的财务人员,参与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的行为,是直接责任人员,三人均构成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鉴于罗某、周某、黄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柳州新森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在税务机关补缴了被抵扣的税款,视其有悔罪表现,最终法院判决,柳州新森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犯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判处罚金35万元;公司负责人罗某犯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周某犯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禁止周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会计、出纳及相关活动;黄某犯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禁止黄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会计、出纳及相关活动。2
新闻推荐
●昨日上午,中铁上海工程局柳州白沙大桥项目经理部联合致公党柳州市委,前往柳城县伏华学校开展爱心捐赠活动,给学校的孩子们购买了四台电脑以及篮球、足球、象棋等体育用品,用于改善学校的教学设备,丰...
柳城新闻,有家乡新鲜事,还有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当我们为生活不得不离开柳城县而漂泊他乡,最美不过回家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