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再提标
本报讯(记者程传军)为进一步加强民生兜底保障工作,改善城乡困难群众的生活水平,提升幸福指数。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当前六安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政府对2019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了调整,舒城县、霍山县、金安区、裕安区、叶集区和六安开发区城乡低保统筹标准为585元/人/月;霍邱县、金寨县农村低保标准为395元/人/月,城市低保标准为585元/人/月。新标准自2019年7月1日起执行。
近年来,六安市民政部门遵循“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基本方略,把城乡困难群众纳入“困有所助”工程,对全市贫困户和建档立卡贫困户按照“横到边、纵到底”的要求开展调查走访核查,做到核查范围、核查内容、核查力量、核查责任四到位,将符合供养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实现真正意义上的“阳光低保”。同时,记者从市民政部门了解到,城乡低保标准调整后,六安市要求各县区将对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进行严格审查,进一步确保救助管理的规范、准确和严密,严格做到按标施保,应保尽保,着力提升困难群体幸福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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