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妻子诉请丈夫支付“父母保育费”法院判决于法无据被驳回

安徽法制报 2014-05-20 20:48 大字

[摘要]法院判决于法无据被驳回

舒城讯 闪电结婚,性格不合致矛盾重重,丈夫拍拍屁股,一走了之。由于宝宝尚幼,妻子又要工作,照顾孩子的大部分重任就落在了外公外婆身上,两位老人为此付出了很多心血。妻子愤怒诉离,并要求丈夫支付自己父母亲代为照料婚生子的费用3万元。日前,这起离婚案件在舒城县人民法院审结,法院认为父母均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原告高女士的这一项诉请无法律依据未予支持。

原告高女士诉称:2007年上半年,与被告关先生经人介绍相识后,很快就登记结婚。 2008年生下一子。由于婚前双方缺少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双方性格也严重不合,导致争吵不断。儿子出生不久,被告就以工作为由,逢年过节才回来,后来就此离家,至今不归。现诉请要求与被告关先生离婚,抚养婚生子;并要求被告支付原告父母代为照料婚生子保育费用3万元。

庭审时,被告关先生当庭表示同意离婚,但认为原告诉请要求自己支付其父母代为照料婚生子的保育费无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求依法驳回。

法院认为,原告高女士与被告关先生系合法夫妻关系,因夫妻间产生矛盾,在原告诉求离婚,被告无异议,故原告离婚的诉讼请求依法予以支持。婚生子自幼随其母即同原告生活,原、被告离婚后其由原告抚养为宜。原、被告均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现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原告父母照料婚生子费用,于法无据,不予支持。据此,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准予原告高女士与被告关先生离婚;依法分割夫妻财产;婚生子由原告抚养,被告关先生给付抚养费从诉讼时起至婚生子独立生活时止。 (方芳)

新闻推荐

监守自盗被抓

池州讯 一男子在受雇看守工地期间,抵挡不住诱惑,萌生监守自盗的想法,岂料刚从工地上盗窃钢材就被发现。10月5日8时50分,池州市公安局梅龙分局接报警称,有人在工地上偷钢材。接警后,该局值班民警立...

舒城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舒城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