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债务人玩失踪 法院决定限出境

安徽法制报 2014-04-29 20:52 大字

限制当事人出境,并非只能在民事执行阶段中使用。为打击老赖、确保案件在送达、审理至执行阶段能够顺利进行,近日,舒城县人民法院在数起民间借贷案件的审理阶段,首发“限制民事案件当事人出境决定书”。

今年以来,舒城县人民法院受理多起被告为“沈某、王某”的民间借贷案件,涉诉人员多、标的额巨大。经查,沈某、王某系夫妻关系,共同经营舒城某商贸公司。近两年,两人以做生意急需用款为由,向众多亲朋好友借款, 3月26日,两人突然一起失踪,债权人纷纷向公安机关报案或法院起诉。

舒城法院初步调查发现,沈某、王某涉案金额达千万元,两人均持有出国护照,有随时出境的可能。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防止“老赖”外逃躲债,法院立即与公安机关联系,对沈某、王某发出“限制出境决定书”,决定沈某、王某在本案诉讼期间不得出境。该决定书已报相关单位备案。

这是舒城县人民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民事案件诉讼期间,采取限制当事人出境的第一例案例。现国际间人员流动日益频繁,一些民事纠纷的当事人,为转移财产、逃避债务会选择外逃,一旦这些当事人离境,法院将很难掌握他们的行踪和可供保全或执行的财产,给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带来很大难度。采取限制当事人出境措施,对保护经济环境,震慑老赖不诚信行为,将会起到明显的社会效果。

·方芳·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第 (三)项规定:中国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 (一)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 (二)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 (三)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 (四)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其他国家或者地区遣返,未满不准出境规定年限的;(五)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决定不准出境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的其他情形。

新闻推荐

高息借贷风险大投资理财需谨慎

前几天,舒城县的胡女士火急火燎地来到舒城县人民法院立案大厅,一边起诉立案一边对负责立案的工作人员诉说自己放贷“放飞”的经历,悔之莫及。胡女士说,她和丈夫通过多年经营积攒了一些闲钱,前年春...

舒城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舒城县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