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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万见义勇为奖励 有望近期兑现

新安晚报 2013-05-21 08:41 大字

本报讯   去年7月18日,为救被持刀歹徒挟持并刺伤的男童,舒城县桃溪镇多位居民挺身而出,其中77岁的潘学庭老人被刺4刀后不幸离世(本报曾报道)。再过两个月,就到老人一周年的忌日了。这两天,本报接到了潘学庭老人儿子打来的电话,他说父亲五十多万元的见义勇为奖励还没有兑现。

家属不知何时发放

老人去世后,舒城县相关部门曾向潘先生表示,老人的行为符合见义勇为奖励的条件,正积极为他们申报。去年11月底,全省见义勇为第九届“安徽移动弘扬正气奖”表彰大会在合肥举行,作为儿子的潘先生含泪替父亲领下了弘扬正气二等奖。然而舒城县对于父亲见义勇为奖励的发放,却始终没有一个明确的时间。

“父亲和母亲很早就离异了,我和两个姐姐的生活条件都不好,如果这笔钱能够到位,确实也能解决我们生活的困难。”潘先生说,毕竟父亲不在了,他用生命换来的奖励不管发不发,都希望政府能够给家属一个明确的时间。

县里将开会讨论

记者了解到,根据《安徽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因见义勇为牺牲的人员,由行为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发给上一年度本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三十倍以上奖励,因此潘学庭老人的家属可以得到五十万元左右。“我们正在汇报协调这个事情。”舒城县综治办的方主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承认,这五十来万的奖励确实是由县财政来支出的。

可奖励时隔这么久为何不发?方主任解释,因为需要奖励的不止潘学庭老人一人,当地还有另外一例见义勇为牺牲的事件,合在一起需要支出100多万元。他还透露,县里新任的常务副县长刚过来,这件事情也是由他分管,“具体情况我们都已经汇报了,这是大事,需要县政府开常务会讨论。”

“我估计个把两个月吧,应该很快的。”对于具体的发放时间,方主任这样表示。

具体时间没有规定

《安徽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自2011年7月份实施,在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办公室负责人董莉看来,对各级政府来说这还算是比较“新”的政策。“《条例》对奖励如何计算有很明确的规定,但是对于兑现的时间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董莉说,一般条例在出台之后,会跟随一个实施办法,但这个《条例》目前还没有实施办法,也就不好操作和监督了。

董莉解释,由于奖金发放并不需要向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备案,《条例》实施以来,受到省级见义勇为表彰人士的家属是否拿到了奖励以及落实情况,目前她这里也没有统计数据。本报记者  陈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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