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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付抚养费“拉黑”购票受阻急付款

安徽日报农村版 2017-12-05 11:33 大字

近日,一直不肯露面的被执行人朱某从南京赶到霍山法院执行局,主动给付女儿朱某某2年抚养费共计 14800元。

2016年7月,朱某与李某在霍山法院调解离婚,离婚协议约定婚生女朱某某由母亲李某抚养,朱某每年给付抚养费7400元。调解书生效后,被执行人朱某便玩起失踪,李某为追索抚养费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立案后未查到朱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也未能找到朱某。 10月底,执行法官将朱某列入 “黑名单”。朱某刚被“拉黑”就有了惩戒效果。原来,朱某系南京某公司销售人员,因出差购机票被拒,没能完成公司派遣的任务,差点丢了工作,所以才急着赶回来履行了义务。

面对执行法官,朱某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承诺以后一定做一个尽职尽责的父亲。

杜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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