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纪委通报五起“身边的腐败”
9月14日,省纪委公开通报了各地查处的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分别如下:
蚌埠市蚌山区区委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副书记苏家柱违规操办父亲丧事问题。 2016年2月,苏家柱操办父亲丧事时,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等16人礼金共计7100元。苏家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阜阳市颍泉区城乡管理执法局工作人员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6年5月1日晚,该执法局执法大队督查一队负责人王志勇、队员郑强及督查三队负责人方磊违规接受服务对象牛某宴请。饭后,牛某安排王志勇等人至KTV唱歌。王志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方磊、郑强分别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的区城乡管理执法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刘毛茂,区城乡管理局党组成员、分管副局长孟凡非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滁州市琅琊区卫计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孙宝俊违规公款旅游问题。孙宝俊借赴天津、青岛考察之机,到崂山等景点游玩,并公款报销旅游费用1944元。孙宝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霍山县衡山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余方法违规操办儿子升学宴问题。2015年9月,余方法在老家为其子操办升学宴,违规收受7名村干部礼金共计1500元。余方法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六安市环境监察支队副支队长王志举向企业转嫁招待用酒费用问题。2015年8月,王志举向有业务关联的某企业提出由该企业为市环境监察支队购买一批招待用酒,并要求该企业支付购酒款2.22万元。王志举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朱胜利)
新闻推荐
可直接向项目所在县扶贫办认领
霍山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霍山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