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农民进城的“隐形门槛”
【编者按】
有序推进农业人口转移市民化,是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提出的战略任务,也是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最关键、最紧迫、最重要的问题。安徽省作为农业转移人口大省,又是全国首个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省,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近年来扎实推进,但“农民进城”过程中,在公共服务、就业、住房等方面,依然受到“隐形门槛”的制约。省政协为此组织各参加单位和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
居有其屋 让进城农民留得住
【难点】
合肥市对进城务工达半年的农村户籍人口进行问卷调查显示,不愿意进城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中,70%多的人认为,住房价格偏高是进城落户的最大障碍。一般认为,房价收入比在6∶1之内比较合理,按套型建筑面积60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标准)计算,目前,农民工家庭平均房价收入比大约在8.4∶1,远远超过6∶1,多数农民工买不起住房。
【对策】
“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让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里‘留得住\’。 ”民建安徽省委会调研认为,住房价格高,农民工买不起房,是阻碍农业转移人口成为城镇居民最重要的原因。地方政府必须下定决心,把进城务工农民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以此作为新型城镇化切入点,对新就业农民工,以较低租金提供公共租赁住房或发放租房补贴,解决他们阶段性住房困难。
共青团合肥市委副书记、合肥市青联主席王旻建议,进一步改善外来务工人员的居住条件。完善落实好外来务工人员集体宿舍建设,规划建设一批外来务工人员公寓,加强出租房屋规范管理。在外来务工人员较为集中区域提供必要基础设施和生活条件,改善公共交通和环境卫生状况。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居住困难,因地、因企制宜,在满足基本居住需要基础上,循序渐进改善外来务工人员住房条件。
“解决进城农民住房政策要勇于突破。 ”省政府参事、省农科院副研究员管叔琪建议,在进城农民需求最迫切的安居政策上率先突破。在县城或中心镇统一规划农民自建房区,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允许农民以宅基地置换城镇的建房用地,土地增减挂钩指标收益归农户,农民主要承担建房成本,进城门槛大为降低。调整土地政策,允许将农民宅基地或农村集体土地转化给城镇居民,鼓励市民出资参与美好乡村建设。积极推广政府、企业共同补贴建设的开发区、工业园、城市郊区租赁房模式,在区内配套建设适合农业转移人口租赁的小型公寓,低价出租或免费提供给农业转移人口,积极探索把农业转移人口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具体办法。
授人以渔 让进城农民能发展
【难点】
目前安徽省农业转移人口中,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较大比重,相当一部分人没有参加过专业技能培训,就业以低层次、低收入为主,大多在建筑、服装、玩具、服务等行业从事要求不高的工作,自主创业难,职业不稳定,流动性较强。而城市物价高、房价高、生活成本高,生存压力大,使不少进城农民对城市生活既向往又觉得遥不可及。
【对策】
“农民变市民,政府要有职业培训时间表和路线。”省政协委员王宇靖表示,国务院已经出台有关现代职业教育的文件并将农民工作为重点对象。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中也专门制定了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计划。今后一个时期内,要着力推动政府投入资金补贴职业技能培训,并强化企业开展农民工岗位技能培训的责任,足额提取并合理使用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加强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就业能力和就业质量,让农民工“进得城,留得住,能发展”。
省政协委员王永定建议,加强农业转移劳动力就业服务,实现转移劳动力再就业。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劳动力就业服务网络建设。改进服务模式,有条件的地方逐步建立跨地区的就业信息交换服务平台,实现更大范围的就业服务信息资源交换与共享,探索农业转移人口就业信息发布制度和就业预警机制。
“城市特别是中小城市要通过加强就业指导服务,积极引导农业转移人口从‘等就业\’转向‘争创业\’。 ”致公党安徽省委员会建议,为农业转移人口创业就业创造条件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建立政府性的创业专项资金或在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项目,对初次创业成功者予以奖励,形成创业激励机制。从场地建设、税费优惠、奖补激励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促进创业基地或孵化基地建设。加强创业服务队伍建设,提升创业服务能力,为农业转移人口实现创业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进而促进就业。向农业转移人口大力宣传就业创业的优惠政策,就业创业的典型事迹,发挥示范带动效应。运用创投引导、提供低租金生产经营场地、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等扶持政策,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创业就业。
土地确权 让进城农民安下心
【难点】
目前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工作尚未完成,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尚未建立,加之土地流转机制不完善,农村资产流转不畅,转让价格偏低,使多数农业转移人口虽然进城落户,但其在农村的资产难以变现,不仅造成农村闲置资源难以得到有效利用,也增加了农业转移人口进城后的成本负担,影响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的积极性。
【对策】
“要让农民在端起‘城市的碗\’的同时,保留‘农村的锅\’,让他们放心进城。 ”淮南市政协调研认为,加快农业人口转移的关键是让农民进城无后顾之忧并能承担起进城成本。不能以取消农村权益作为转移人口进城落户的条件。只要农民有意愿,在城市落户时仍为其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加快农民资产确权颁证工作。对农业转移人口在农村的承包地、林地、宅基地、房屋等各类资产全面颁证赋权,允许在一定条件下交易、抵押、转让、入股、合作,做到所有权清晰、使用权完整、收益权有保障。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长期化规范流转。着力改善目前流转渠道窄、时间短、规模小的状况,鼓励城市资本进入农村,在促进土地规模化、机械化经营的同时,盘活农民固化的资产。
“在推进城镇化土地制度改革中,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探索允许农民‘带地进城\’市民化路子。”民革安徽省委会调研认为,从各地实践和农民工意愿看,简单要求农民工放弃土地权益换取市民身份,是不现实、不公平,不利于加快城镇化进程的。应把允许农民带地进城作为现阶段可行道路,在一定范围内开展试点。让进城落户农民自己决定是否自愿有偿放弃土地,允许不愿放弃土地农民继续享有对承包地和宅基地以及房屋的权益。允许进城落户农民继续享受集体土地财产权益,将土地等集体资产量化为股权、量化到个人。建立承包地、宅基地和房屋的自愿有偿退出机制,退出宅基地和房屋的各种补偿归本人所有。积极探索更大范围内实现土地转建设用地的占补平衡,如复垦指标的跨省域使用,为安徽省农民工在长三角和珠三角等发达地区落户创造条件。
完善服务让进城农民过得好
【难点】
省政协专题调研组调研报告显示,虽然目前安徽省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实现了全覆盖,但城乡之间社保体系尚未接轨,城乡社会保障水平还有很大差异。农业转移人口虽然居住在城镇,但难以享受到城镇居民同等的社会保障待遇。部分保障因缴费门槛高、企业负担重或农民工流动频繁、转移接续困难而难以实施。出于对城市承载力和公共财力的考虑,政府出台的政策很多都与标志城市身份的户口相挂钩,即便已实行一元化户口的地区,也不能完全放开与身份紧密相连的各项福利政策,农业转移人员无法真正有效获得城市特别是大中城市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
【对策】
“对于农业转移人口来说,吸引他们的并不是一纸户籍,而是依附在户籍上的城市公共服务。 ”省工商联建议,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一个重要任务是大力发展社会服务事业。但是,随着政府性负债攀升,债务风险控制力度加大等因素交织影响,财政投资已难以为继,大力引进民间资本,已成为安徽省城镇化战略的重大任务。安徽省应尽快出台民间投资参与城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大力消除民间投资体制障碍和政策制约,在规划布局上为社会力量办学、办医、养老等留有合理空间。结合安徽省城镇化发展中长期目标,加快制定民间投资目录,明确项目技术经济指标,着重引导和支持民间投资进入基础设施、市政工程、社会事业等公共设施领域的建设和运营。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加快形成政府投资和民间投资相辅相成的公共服务供应体系。
霍山县政协建议,全面优化服务保障。根据城镇人口增长趋势和空间分布,统筹建设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推进教育布局调整,加快城区学校扩容增量步伐,防止出现城区学校“爆棚”和“大班额”现象。按照城市实际服务人口数量,科学合理配置公共卫生、文化体育资源,全面提升城镇公共服务承载能力。进一步加强县城和乡镇等小城镇的建设,引导鼓励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城镇化,使农民变市民不再“背井离乡”。
日前,宿州市埇桥区汴河街道东大木业集团公司对为企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4位农民工进行重奖,各奖励一辆价值16万元的小轿车。 张成伍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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