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连衣裙被盗23万钓鱼网站五名团伙成员获刑
[摘要]钓鱼网站五名团伙成员获刑
本报讯 5月14日,记者从六安获悉,霍山县人民法院日前审理了一起利用“钓鱼网站”实施诈骗、盗窃案。5名犯罪团伙成员因盗窃罪和诈骗罪,分别被判处十一年至五年的刑期。
家住霍山县衡山镇的李玲(化名),平日十分喜欢网上购物。 2013年3月20日晚11点,李玲在网上看中了一款价格200元的连衣裙。通过旺旺聊天,对方让李玲加掌柜的QQ。加为好友后,掌柜发来一个付款网址。李玲按照操作流程付款后,却发现“我的宝贝”中并没有显示所购连衣裙。掌柜让李玲重新拍一次,然而重新拍后,还是没有显示购买。询问对方原因时,掌柜发来一个图片,说李玲的资金已被冻结,需要激活订单才能全额退款,并表示可以通过远程协助李玲操作。信以为真的李玲,将交易码和动态口令等告诉了对方。不久,李玲发现自己的电脑只有鼠标在动,其他无法操作。凌晨2点40分,掌柜告诉李玲操作成功。次日中午,当查看退款是否成功时,李玲大吃一惊,自己卡内的23万余元不翼而飞。李玲慌忙报警,警方调查发现该笔交易记录产生地为福建省龙岩市。经进一步侦查,一个“钓鱼网站”诈骗团伙浮出水面。2013年4月3日,警方将林海、詹坤城等5名犯罪团伙成员抓获,并现场搜查出10余台用于诈骗用的电脑和手机卡、U盘等。
经查,2013年初,被告人林海、詹坤城、邱顺、邱友和赵宁波(另案处理)等5人一起商议进行网络钓鱼诈骗。2013年3月,5人在福建省龙岩市租下一房间,开始进行网络诈骗。 5人各有分工,有人负责电脑技术,有人负责购买淘宝店铺发布虚假购物信息。以低价等各种优惠为诱饵,通过向客户发送虚假购物链接,引诱网购客户进入其设置的虚假购物网页。在骗取被害人银行账号、密码后,通过网上银行转走被害人的账户资金。该犯罪团伙2013年3月份的所有诈骗记录被删除,无法恢复。在2013年4月份的诈骗记录中,警方找到了除李玲外的另外9名被害人。经查,该团伙共骗10名被害人购物款13573元,转走被害人银行账户内的资金共计690800元。后公安机关追缴赃款563927元,被害人李玲领回了自己的23万元。
(邵善林记者袁中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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