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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当管家,网住“三公”经费霍山县规定,公务接待报销需经网络向纪委申报;40家试点单位支出下降近三成

新安晚报 2014-05-15 09:57 大字

[摘要]霍山县规定,公务接待报销需经网络向纪委申报;40家试点单位支出下降近三成

本报讯  报销公务接待费用,要先经网络平台向纪委申报,通过审批财政才支付费用。霍山县去年在全省率先试点“三公”经费网络化管理,40家试点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平均下降近三成,最高降幅达49.6%。今年3月,这项制度在霍山县全面推开。

小软件给公务接待套上了“束身衣”。霍山县纪委常委、预防腐败局局长陈霍英介绍说,每餐公务接待前,接待单位负责人要签写派餐单。接待结束后一周内,接待单位纪检负责人或办公室主任,实名登录“智能阳光纪检监察管理平台”,详细填写接待时间、地点、事由、费用、人数、来宾和陪同人员姓名等情况后,通过网络提交给县纪委审批。审批通过后,接待单位才能持派餐单、申请单、发票、菜单,到县国库支付中心报销费用。

“中餐饮酒、同城吃请和超标准接待,是绝对禁止的。一旦在审批时发现接待频繁、标准偏高、程序不规范等情况,我们会立即约谈接待单位一把手和纪检组长。另外,我们要求接待单位必须填写全县统一印制的一式两联的登记簿,一份留存,一份用于单位公示。”陈霍英告诉记者,今年以来,因填写不规范等原因没有通过审核的公务接待费共有16.6万元。

“以前来报销的,一顿饭动辄上千,现在十几个人才吃几百块钱,各单位报销次数也明显减少。”霍山县国库支付中心主任姜文琴注意到了这项制度实施以来的变化。霍山县纪委的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40家试点单位的“三公”经费支出平均下降29.4%,其中,衡山镇降幅高达49.6%,而未试点单位只下降5.03%。

今年3月,“三公”经费网络化管理在霍山县117个财政拨款单位全面推开。本报记者 胡广 计翀 洪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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