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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井镇畜牧站长截留补贴后续:站长被撤消职务开除党籍

安徽日报农村版 2011-03-29 12:53 大字

本报讯 霍邱县冯井镇畜牧站站长谷瑞利用自己的权力,截留国家拨付给养殖大户的补助资金,本报报道引起该县纪委重视,成立调查组调查此事。近日,该县调查组负责人和县畜牧局长来到报社反馈说,组织上已给予谷瑞开除党籍、撤消站长职务的处分。

本报1月25日三版 “记者调查”栏目刊发《霍邱县冯井镇养猪大户投诉:镇畜牧站长截留养殖补贴》稿件,报道了谷瑞截留项目补助资金、向养殖户乱收费、向办理保险的养殖户多收费等问题。文章报道后,霍邱县纪委高度重视,很快成立了调查组。经调查反馈情况如下:

1.2008年,国家拨付给养猪户潘光给6万元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项目补助资金,谷瑞利用自己的职权,骗取资金3万元。

2.国家规定,从2009年6月开始,养殖户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不再收费,可冯井镇畜牧站在为养殖户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时仍以15元至100元不等的标准向一些办证户收费。自2009年6月至调查时止,共向38个办证户收取费用2265元,其中支出打印费740元,余款1525元在谷瑞处。

3.2008、2009两个年度,冯井镇畜牧站为养殖户办理能繁母猪保险共8270头。按规定,能繁母猪保费为每年60元,其中养殖户个人承担12元。而冯井镇畜牧站在办理此项工作中,另向养殖户搭车多收3元/头,两年共多收24810元。其中镇畜牧站收取6189元,村防疫员及老兽医收取18621元,此款被截留使用。

4.2008年,根据上级规定县决定对当年存栏能繁母猪进行补贴,经摸底核实和户主潘光红确认,潘光红户当年应得能繁母猪补贴为28头2800元。但在拨款到户时,谷瑞以潘光红户在能繁母猪摸底时有弄虚作假行为为由,要求冯井镇财政所经办人员将县财政局下拨给潘光红户的能繁母猪补贴资金予以取消,调整到冯井镇新街村养猪户王少成名下,并将此款打入王的“一卡通”存折。至调查时,此笔能繁母猪补贴资金仍在王少成处保管。

鉴于谷瑞弄虚作假,骗取政府补贴资金,霍邱县纪委给予谷瑞开除党籍处分,县畜牧局撤消谷瑞站长职务。案发后,谷瑞退还了全部违纪款。(实习生于峰本报记者王明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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