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看了下房间被扣40元押金?
本报7月25日讯 (记者赵泽军)“只是上楼看了下宾馆的房间,接着就下来了,也未入住,却被宾馆扣了40元押金。”20日,市民彭先生拨打临沂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了自己的遭遇。
据彭先生介绍,19日,他到沂水出差,到达沂水汽车站时,已是夜里12点。他就在腾飞路附近找了一家宾馆,准备第二天一早再到客户公司,“当时已经很晚了,这家宾馆还开着门,当时我开的是一间单人间,房费60元,登记时,交纳了房费及住房押金100元。”
彭先生告诉沂蒙晚报记者,登记完后,他就来到楼上房间。“打开房门后,感觉房间有股厕所的味道,环境也不太理想,就打算另外更换一个地方。”彭先生说,下楼后,他提出退房,“工作人员同意退房,但却扣了40元住房押金,这钱花得太冤了,难道客户住宿上去看下房间也不可以吗?”
随后,记者联系了该宾馆。“当时扣除押金是因为该顾客上去近40分钟才提出退房,而且碰了房间的东西。”对此,其宾馆工作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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