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信访举报件 办理情况涉及临沂市情况(第十九批)

临沂日报 2018-12-01 01:01 大字

(上接A10版)

序号受理编号举报内容举报地点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96D370000201811190093临沂市兰山区柳青街道大青山路和济南路交汇处向东500米路两侧,多家小吃摊,油烟扰民。临沂市大气11月20日,市城管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夜间巡查及走访周边居民,反映的位置没有小吃摊,只有一些水果店和眼镜店、宠物店,均为沿街店内经营,未发现存在油烟扰民的情况。

不属实无无97D370000201811190095临沂市沂南县孙祖镇镇政府往东50米的屠宰场,夜间进行屠宰,噪声扰民,外排污水至河里,异味严重。临沂市噪音

大气

11月20日,沂南县组织县环保局、畜牧局、农业局和孙祖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的屠宰场为胡某某生猪屠宰点,建有待宰猪舍1间、废水收集池1处和简易人工宰杀设备,未办理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日宰杀生猪2-3头,现场检查时猪舍内无暂存生猪,残存的猪粪和污渍散发恶臭异味。该屠宰点一般凌晨4、5点钟进行宰杀,产生噪声对周边环境有一定影响。少量屠宰废水经收集池沉淀后排入屠宰点东侧紧邻的沟内自然消纳,排水沟与河道不相连通。

属实1.孙祖镇政府已于11月21日对该生猪屠宰点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完成了取缔。

2.责成孙祖镇政府落实属地职责,加强日常巡查监管,防止死灰复燃。

无98D370000201811190101临沂市罗庄区褚墩镇兰山村中心街北首路西的蒜米加工厂污水直排附近水沟污染地下水。临沂市水此件与第十六批D370000201811160084号信访反映问题基本一致。

11月17日,罗庄区政府组织罗庄环保分局、褚墩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大蒜加工厂由冷某某租赁杨某某蔬菜冷藏点,自3月开始从事蒜米加工存储。该项目无环评手续,无污染治理设施,生产时有少量废水排到附近沟渠,属“散乱污”项目。9月10日,褚墩镇政府对该蒜米加工点进行了清理取缔。11月17日检查时未复产。

2.11月17日对厂区南侧沟渠取样检测,COD15mg/L,氨氮0.121mg/L,结果符合《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一般保护区标准;对该蒜米加工点西南30米处、北20米处2户居民自备井取样检测,一处自备井COD11mg/L,氨氮未检出;一处自备井COD9mg/L,氨氮未检出,检测结果符合《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不存在污染地下水问题。

属实与第十六批D370000201811160084号信访问题处理情况一致。

1.责令褚墩镇政府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巡查监管,杜绝该蒜米加工点“死灰复燃”。

2.因该“散乱污”存在死灰复燃迹象,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无99X370000201811190020临沂市沂南县工业园东源生物夜间偷排,污染地下水,臭气熏天,影响周围居民生活,生产废渣未按要求规范处置。临沂市水

大气

土壤

11月20日,沂南县组织县环保局、沂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东源生物”名为临沂东诚东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建有年产50t药用级硫酸软骨素(含60kg精品细胞色素C)、10t精品肝素钠、80t精品胶原蛋白项目,均取得临沂市环境保护局环评批复,并完成了环保验收。现场检查时,肝素钠精品项目、精品细胞色素C项目正在生产,其它项目因市场原因长期停产。

2.该企业配套建设了“物化+高效厌氧+A/O+沉淀+气浮”法污水处理站一座,处理能力500m3/d,废水经预处理后进入沂南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总排口已安装COD、氨氮废水在线监测设备并正常使用。现场排查未发现夜间偷排及污染地下水现象。11月19日,沂南县环保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企业周边三处地下水井取样检测,共检测了氨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总硬度、氯化物、硫酸盐、金属离子等14项指标,结果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中Ⅲ类标准要求。

3.该企业建有4套碱水喷淋装置,分别用于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和污水处理站厌氧池、水解酸化池等产生的恶臭气体。该企业2018年5月18日、9月3日委托第三方开展的自行检测,有组织、无组织废气检测结果均达标。11月20日县环保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企业固定源有组织废气、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固定源1#酶解吸附工序排气筒、2#理肠工序排气筒、3#污水处理站排气筒臭气浓度最大值分别为309、549、1318,结果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2000的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臭气浓度1#上风向<10,2#下风向11,3#下风向13,4#下风向10,结果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该企业位于沂南经济开发区中间位置,1000米范围内无住户。

4.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矿物油,年产生量约0.1吨,已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进行暂存、管理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有:生产料渣、废包装物,其中废包装物临时存放于固废库内,不定期外卖;生产料渣为猪心、猪小肠提取后的残留物,年产生量约为50吨,存放于规范的存储场所,已同饲料公司签订购销合同,每天外运,转运记录齐全。

属实1.责成经济开发区落实属地责任,加强辖区内企业的巡查监管。

2.责成县环保局加强执法监管,杜绝环境违法行为。

无100X370000201811190024临沂市平邑县城被上千家石材厂包围着,居民整天生活在粉尘污染中,特别刮风时,情况十分严重,加工石材产生的废水废渣被随意丢弃,县城周边废坑低洼被废渣填满,如温水镇丰源公司后面的坑。临沂市水

大气

土壤

11月21日,平邑县组织平邑县环保局、平邑街道办事处、温水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排查,平邑县原有各类石材加工企业(含销售加工点)924家,主要分布在县城的西北部、东北部、东部。由于前期粗放式发展,部分石材企业管理不规范,手续不全,存在环境污染问题。为规范石材产业发展,2018年1月,平邑县委、县政府成立了石材产业规范提升指挥部,制定了《平邑县石材产业整治规范实施方案》(平办发〔2018〕40号),按照“扶持壮大一批,规范改造一批,搬迁入园一批,关停取缔一批”的目标推动石材产业转型升级。在县城西北部规划建设了石材产业规划区。对石材规划区内现有的259家石材企业按照《平邑县石材产业整治标准》进行提升改造,目前已有179家企业完成提升任务,剩余80家计划2019年12月底完成提升;优先园区外技术含量高、资金实力强的企业入园生产经营,对规划区外的665家企业均已采取断电停产措施,2019年12月份全部完成“三清”。

2.2018年1至9月份,平邑县城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5.50,全市排名第5;PM10平均浓度86ug/m3,全市排名第4,优良天数136天,不存在居民整天生活在粉尘污染中的问题。在部分石材企业集中的区域,道路两侧因装卸石材物料碾压导致坑洼不平,有一定积尘,大风天气存在扬尘现象,在今年平邑县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期间,已对城区路段进行了绿化带补植或用防尘网覆盖,目前已基本消除道路扬尘现象。

3.目石材企业生产产生的下脚料和锯泥为一般固体废物,可以用于回填县城周边的废坑和低洼地。2018年温水镇政府已将丰源公司后面多年前遗留下来的约3万方废弃采石矿坑纳入修复计划,目前正在进行回填,回填后用于工程项目建设用地,预计2019年底前完成。

属实县环保局、平邑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加强对石材企业的监管,防治环境污染,防止散乱污的石材企业死灰复燃。无101X370000201811190030临沂市费县朱保镇有多家橡胶厂、刨花板厂没有环评手续,领导来检查时,这些没有手续的工厂就提前2天关门,停止生产,领导检查走了,他们又开工生产。临沂市其他污染11月20日,兰山区组织兰山环保分局和义堂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朱保镇已于2011年8月并入兰山区义堂镇。经排查,该片区未发现橡胶厂,发现刨花板生产企业15家,其中有环评手续的13家(11家已通过环保竣工验收,2家正在进行自主验收),无环评手续的2家。刨花板企业的主要生产工艺为:上料、施胶、铺装、预压、切割、热压、锯边、砂光,主要在砂光、锯边等工序产生粉尘,在施胶、铺装、热压等工序产生有机废气,15家企业均配套建设了旋风除尘器、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和光催化氧化处理设施。无环评手续的2家企业为临沂市广林科技木业有限公司、临沂白云木业有限公司,分别于2016年4月、2016年9月建成投产,因市场行情不好等原因,该2家企业均已于11月初停产。

2.兰山区在日常管理中,对于手续齐全、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的企业,均允许合规合法正常生产;对于未经审批且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的企业,均保持高压态势,发现之后坚决查处,不存在检查时停产、过后又开工现象。

属实1.兰山区环保分局、义堂镇政府加强对环保手续齐全的13家刨花板生产企业的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2.兰山环保分局分别对临沂白云木业有限公司、临沂市广林科技木业有限公司未批先建并投产行为依法予以立案处罚,均处以罚款25万元。

3.责令临沂白云木业有限公司、临沂市广林科技木业有限公司取得环评批复前不得擅自恢复生产。

诫勉2人。102X370000201811190038沂水县对昆达公司6个违规项目作出停建停产决定后,该厂实际未执行,在行政处罚期间依然正常生产;该公司山梨酸产量在每月2000吨左右,高浓度废水每日仅处理50-60吨,大量污水去向不明;异味扰民。临沂市大气

此件与第17批X370000201811170047号信访件反映问题基本一致。

11月18日,沂水县组织院东头镇政府、县环保局、县综合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山东昆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全厂产业升级项目”2015年6月16日经山东省环保厅批复,分别于2016年7月4日、2018年7月13日由临沂市环保局分两期完成验收;其“沂水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项目2014年12月20日经临沂市环保局批复,2014年12月31日由临沂市环保局完成验收;其“20吨废液焚烧炉技术改造项目”2017年4月14日经沂水县环保局批复,2018年11月3日由沂水县环保局完成验收。其“11000吨/年吡啶系列深加工项目”2017年5月11日经沂水县环保局批复,因持续停产未验收;其“年产2万吨双乙烯酮、2万吨乙酰乙酸甲(乙)酯、0.3万吨脱氢醋酸(钠)项目”2017年4月18日经沂水县环保局批复,因持续停产未验收,其中,0.3万吨脱氢醋酸(钠)未建设。

2.沂水县成立了专项工作组全天驻厂抓整改落实,并对18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问责,目前反映的问题均已处理整改到位。办理期间,其涉及未验先投的甲醛、山梨酸(钾)、烟酰胺、吡啶深加工和“双乙烯酮、乙酰乙酸甲(乙)酯”项目均被立案处罚,并落实了停产措施。其中,吡啶深加工项目自2017年8月一直停产至今,2017年11月3日,企业根据《临沂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过渡期指导意见》规定,对其他停产项目启动验收工作,因需要对外排污染物监测而恢复生产。2017年12月27日,根据中央环保督察组的反馈意见,沂水县对不符合规划的双乙烯酮、乙酰乙酸甲(乙)酯项目再次实施停产,2018年4月29日对这2个项目拆除了原料及催化剂投料泵,切断了燃气管道。并非反映的“实际生产从未停止过”。为了确保上述两个违规涉危化品项目停产到位,沂水县政府专项工作组驻厂监督,全天候监管,严防其擅自恢复生产。甲醛、山梨酸(钾)、烟酰胺项目分别于2018年2月-7月逐步完成验收。

3.昆达公司山梨酸(钾)项目废水为高浓度、强酸性废水,主要成分为盐酸及焦油,经过预处理+生化处理后达标排放。该项目年产生废水27607吨,日均90吨,高浓度废水年处理能力为9万吨,该公司建设了山梨酸废水预处理系统,工艺为:初步中和预处理、焦油析出分离、进一步中和调节PH、调浆吸附、板框压滤分离吸附物、分离废水,废水经预处理后进入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站进行生化处理,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沂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11月14日,县环保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公司污水总排口、沂河上下游断面分别取水检测,昆达生物废水总排口COD360mg/L,氨氮2.97mg/L,悬浮物18mg/L,色度10,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要求;上游沂河水最高值COD14mg/L、氨氮0.266mg/L,下游沂河贾家庄断面COD27mg/L、氨氮0.222mg/L,结果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V类控制要求。2018年7月,沂水县环保局聘请第三方技术服务公司对其山梨酸废水处理工艺进行了评估,评估结论为“山梨酸废水处理工艺,在生化处理阶段进行了优化,处理效果好、运行稳定,出水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要求”。

4.按照省经信委、省发改委、省国土厅、省住建厅和省环保厅五部门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违规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2018年6月沂水县对昆达公司吡啶深加工和双乙烯酮、乙酰乙酸甲(乙)酯两个违规涉危化品项目落实了停产措施,对其他项目规划符合性进行了审查。2018年8月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两个涉危化学品项目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违规建设行为罚款90万元,并于8月30日按规定补办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县分别按要求进行了销号公示。2018年8月,昆达公司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公司对全厂进行了环境现状评估,2018年11月出具的环境现状评估报告结论为“各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可控,环境质量可维持现状,存在的问题可妥善解决,不会导致严重的环境问题,可实现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5.去年以来,昆达公司先后投资6500余万元对全厂废气、废水、固废等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改造提升,在废气治理方面开展了泄漏检测与修复,新上山梨酸无组织废气处理装置、装桶间无组织废气吸收装置、罐区无组织废气吸收塔,对污水处理系统无组织废气进行了收集处理,在厂界安装了边界空气质量预警系统,实施动态监控,改造提升工程已于2018年4月完成。11月18日,县环保局聘请第三方公司对昆达公司臭气浓度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为:上风向<10,下风向分别为12、14、12,均小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周界外浓度最大值。

不属实无无

新闻推荐

沂南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沂国土资告字〔2018〕9号

经沂南县人民政府批准,沂南县国土资源局决定挂牌出让三十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一、出让宗地基本...

沂南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沂南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