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个侵财犯罪团伙在兰陵栽了
本报10月12日讯 (记者王富军) “只要是侵害群众利益的案子,再小也要当成大案办!”这是兰陵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李增刚在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集群会战动员部署会上提出的要求。兰陵县先后打掉涉案价值巨大、有影响的侵财犯罪团伙9个,行政拘留43人,刑事拘留166人,逮捕41人,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20余万元。
同时,今年以来,兰陵县公安局结合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集群会战全面打响“小案侦防”攻坚战,牢固确立“依靠群众抓侦防,侦破小案为群众”的工作思路,从“小案”抓起,“侦”“防”并举,紧紧依靠群众,走出一条“群防群治”、“联动联勤”维护社会治安的新模式。
近日,兰陵县公安局接报多起农村三轮摩托车、电动车被盗案件的警情,犯罪嫌疑人驾乘红色或黑色摩托车流窜于兰陵县向城、新兴、兰陵、芦柞等乡镇以群众放在田间地头、房前屋后的三轮车为作案目标实施盗窃。
今年5月10日,兰陵县公安局新兴派出所接到辖区张屋村村民老张报警,他停放在蔬菜大棚附近的白色“金鹏”牌电动三轮车半小时前被盗。猖狂的作案分子趁着老张进辣椒地采摘的工夫,就悄悄把他的三轮车开走了,从老张停好三轮车到发现三轮车被偷,仅仅不到五分钟。
通过精心侦查并组织大量警力,犯罪嫌疑人张某被抓获归案,另外,兰陵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四中队和兴明、兰陵、新兴派出所民警20余人,快速赶往郯城县红花乡对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徐某进行布控,并最终将其抓获。
归案后,张某、徐某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郯城县的张某原本是一名菜贩子,但他嫌做生意太辛苦,就纠集两名结拜兄弟,“转行”偷起了菜农停放在田间地头的三轮车。据交待,他们所偷的30多辆三轮车,全都是没上锁的。在此,民警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停车要及时落锁,绝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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