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儿有女无人赡养老人状告7个子女
本报10月19日讯 (记者张慧) 近日,郯城县法律援助中心受理的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开庭宣判,法律援助当事人徐某获得胜诉。
据了解,当事人徐某已年过八旬,与丈夫一起养育了五儿两女。丈夫去世后,自己渐渐年老,生活无法自理,低保款被大儿子和二儿子占用,却不愿意尽赡养责任,其他三个儿子因为两个哥哥的原因也只愿意每月出一百元生活费,却不赡养老人。派出所和村委多次出面调解不成。万般无奈之下,徐某委托邻居打电话给郯城县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在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徐某向郯城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郯城县人民法院经过公开开庭审理后,判决五个儿子每人按月轮流照顾老人,两个女儿因自己身体不好不再照顾老人,按月支付赡养费,七个子女共同承担老人医保报销之外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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