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中奖还要交“奖品加工费”?

沂蒙晚报 2015-11-06 23:03 大字

本报11月5日讯 (记者杨青) 如今商家采用抽奖送礼等活动吸引消费者已是屡见不鲜,不过市民在开心捡“馅饼”的同时也要注意是否落入了商家的销售“陷阱”。近日,郯城县市民田女士就为领取商家奖品时交纳“奖品加工费”的事懊恼不已。

几天前田女士在郯城县一家超市购买了七八十元的物品。在超市出口处,一名工作人员给了她一张抽奖单。在一个玉器饰品柜台前,她参加了抽奖活动。柜台工作人员告诉她中了二等奖,可以选一件价值388元的玉质挂件。这让田女士高兴不已。

然而,就在田女士选择了一个挂件要拿走时,工作人员却告诉她,要拿走此挂件得先支付挂件价值25%的加工费,也就是说田女士要想拿走这件388元的玉质挂件,需要交纳97元的加工费。田女士当即表示,自己愿意选择与减去加工费后价值相等的奖品,却被柜台工作人员拒绝,并告诉她如果不交加工费视为自动放弃,不享受任何物质奖励。田女士只好交了97元加工费后拿走了奖品。然而,田女士回家后越想越觉得不合理,有种被欺骗的感觉,于是拨打了12315向工商部门投诉。

接到田女士的投诉,郯城县工商局立即派人到该超市调查,发现田女士投诉的情况属实,郯城县工商局工作人员解释说,这类抽奖活动,如消费者所获奖品价值高于计税价格,则应根据相关规定缴纳一定的税金,但组织者不能以任何形式向消费者收取折旧费、加工费等。该玉器店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关于禁止有奖销售活动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属于欺骗性有奖销售的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随即,郯城县工商局对这家玉器店进行了立案处罚。 

新闻推荐

老人一声断喝惯偷无处可逃

本报12月11日讯 (记者朱武涛 通讯员杜从俊) 郯城男子王某每逢附近赶集,就驾驶摩托车早出晚归。直至落网,村民们才知道,原来王某经常赶集是为了盗窃。12月7日,王某在泉源乡集市上再次盗窃时,被一老人发...

郯城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郯城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