狐狸肉放进锅“狗肉”捞出来
本报3月4日讯 (记者 徐文敏 通讯员 黄荣慧 阚永锋)狐狸肉因腥臭味较大一般上不了餐桌,而是作为饲料供貉子、水貂等食用。2日,郯城县庙山镇安监办、派出所、食安办等部门配合县环保局,对该镇一处以狐狸肉制贩“假狗肉”的窝点展开联合执法。现场查出并收缴“假狗肉”300余公斤,食用胶3袋,违规调料130余公斤。
3月2日上午11点左右,郯城县庙山镇环保办接到市民反映,薛庄一村村西南方向有加工厂常常将带有油渍的污水随意排放。郯城县庙山镇安监办、派出所、食安办等部门的工作人员立即到达现场。
“我们到时,加工点的主人逃跑了,只剩下几个工人在干活。经过询问、调查,目前已经确定这个加工点是将狐狸肉煮熟、加工后当做狗肉往外销售的。”庙山镇安监办、环保办主任周义告诉记者。
执法人员通过了解得知,加工点的老板并不是本村人。之前在河东区潘家湖村就曾将狐狸肉制成假狗肉卖出去,后来河东区潘家湖村进行整治清理。去年年底,此人就搬到庙山镇薛庄一村租了个废弃养殖场继续加工,刚过了1个多月就被查了。
“现场脏乱不堪,带有油污、血渍的脏水随意往外排放。查出的成品“狗肉”有十多箱,加上煮好的半成品和台子上的生肉,总数有300多公斤。”周义对记者说。另外,该加工点没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件,也没有食品安全生产制度,从业人员也无健康合格证明,不具备食品生产的条件,纯属非法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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