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钱托“人 ”办入学买来假通知书 9000元打了水漂 公安部门已立案
住在市区陶然华庭小区的王先生这两天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找人为孙女办小学入学资格,结果钱花了事没办成,“办事”人也不见了。“说好的只要花9000元钱,就能让孩子读红旗小学,可直到开学,事情也没办成,现在人也不见了,太急人了!”9月3日下午,市民王先生拨打本报热线8966111反映。
◎记者调查
担心孩子没学上花9000元托关系
4日上午,记者见到了王先生及中间人陈先生。“太急人了,说好可以代办入学,没想到连名都没给报,给的入学通知书也是假的,到现在户口本也没拿回来;本来就因出生日期的原因,上学晚了一年,今年要是再耽误上学就麻烦了。”说起此事,王先生懊悔不已。
据了解,王先生今年52岁,是平邑县人,在罗庄马厂湖一企业打工多年,属于外来务工人员。“不仅我在这里打工,儿子也在这边开车,我们全家都生活在这里。”王先生说,2016年,他在位于市区启阳路上的陶然华庭小区租了套房子,入住已2年多了,“孙女到了上小学的年纪,住的地方离红旗小学也就600米,属于红旗小学片区。由于户口不在市区,当时在这边租房子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为让孙女就近上学。”“今年准备入学时,一打听才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上学还需要缴纳社保证明,可我们没有。”王先生告诉沂蒙晚报记者,“网上报名我们也不太懂,再说还缺少了社保这一条,我们便想到了花钱托关系上学这个方法。于是通过小区的保安认识了中间人陈先生,陈先生又联系了那个惠女士。”
直到入学报到时才发现上当受骗
王先生告诉记者,6月8日,他找到了陈先生,在谈妥条件后,他将户口本和钱都交付给了中间人陈先生,“当时除了9000元现金,还交了一些入学需要的证件,他们说8月份就能拿到入学通知书。”
“8月20日,我收到了孙女的入学通知书。当时拿到通知书时,我根本没有丝毫的怀疑,心想通知书到手了,孩子入学的事情也就妥了。”王先生说,可让他没想到的是,9月1日,他本该带着孙女去小学报到时,才发现户口本还在那个惠女士手里,“于是我赶紧联系了中间人陈先生,想尽快拿回户口本。谁知一整天过去了,不但没拿到户口本,连那个惠女士也联系不上了。”
王先生说,无奈之下,他只得报警求助,“后来我才知道,还有好几个人跟我有着相同的遭遇,基本都是外地人,有的是办理转学的,有的是办理入学的。”
对方失联才知收到假的通知书
“我和王先生是一个小区的,这惠女士也是我给介绍的,是我妻弟媳妇的一个客户,去年有人找她办过上学的事,当时都办妥了的。这次她也信誓旦旦地表示,肯定能让王先生的孙女顺利入学。”陈先生告诉记者,6月8日那天,在收到王先生户口本和钱后,他便转交给了惠女士。“8月20日给的红旗小学的入学通知书,我们也分不清真假,当时也没有怀疑;按照要求,对方给入学通知书后,应该将户口本等资料归还,但其说教育部门那边需要存档留资料,待报名那天再给,我们也没在意,没想到出现了这个情况。”陈先生说,9月1日当天,他本来按照惠女士的约定到约定的地点去拿户口本的,但他到了以后却并没有发现她的踪影。
陈先生表示,等了一天都没见到惠女士后,他也发觉有点不对劲,最后和王先生一起报了警,“当时报警后,派出所工作人员联系了当地教育部门,现场鉴定了那份《入学通知书》,发现是伪造的,公章也是私刻的。”
陈先生告诉记者,在报警以后,他也曾在惠女士工作单位和居住的地方蹲守过两天,始终没发现对方身影,“她本来是在附近一个房产中介上班的,但蹲守了好几天也没见到人,太急人了。”
◎记者追问
孩子今年能正常上学吗?
兰山区教体局:会根据情况进行调剂
眼看着其他孩子都在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了,王先生一家心里很着急:现在最主要的不是被骗了多少钱,是孩子今年能不能正常上学。
9月4日上午,王先生来到了兰山区教体局,在向工作人员讲述了事情原委后,工作人员表示会根据情况对王先生的孙女进行调剂。“我们咨询了,别说入学了,她根本就没给孩子报名。根据规定,没有在规定时间提交‘入学申请登记\’,视为自动放弃学位,我们差点耽误了孩子。还好相关部门理解我们的难处,由于这个学校的学位满额了,答应尽快给我们调剂,可能会离家较远些,但是孩子能有学上,我们心里也还安慰些。”
这惠女士何许人也?担什么责?
房产中介:
属于兼职人员,已劝退
9月4日下午,记者多次拨打惠女士的手机号码,但是始终无法接通。
当日下午,记者根据陈先生提供的电话联系了惠女士所在房产中介所属的新天地临沂总公司,市场部工作人员告知,惠女士所在的店是128店,属于加盟店,员工都是该店店长招收的。随后,记者联系了128店。“惠女士是2017年下半年来的我们店,一年多来,从来不到店内签到,只是有业务时才来店里,属于兼职人员。”128店店长朱女士介绍,2018年5月份,由于很多不明身份的人都来找她,并且都和我们店的工作没有关系,所以已将其劝退了。
律师说法:
伪造入学资料等属于违法行为
本报律师团主要组成单位、山东颐平律师事务所主任彭海表示,伪造入学资料等属于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彭海提醒市民不要轻信承诺通过不法行为办理入学事宜,应按规定办理子女入学。
□本报记者赵泽军 袁文潇 实习生李姝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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