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纪委监委下发通知严明中秋国庆期间纪律 “十个严禁”坚决做到

沂蒙晚报 2018-09-18 14:56 大字

本报9月17日讯 (记者付茜) 中秋、国庆两节临近,为进一步强化纪律规矩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市纪委监委下发通知,重申有关纪律要求。

通知指出,各级党委(党组)切实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抓严抓实。要加强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紧盯重要时间节点早提醒、早介入、早部署、早检查,克服观望思想、侥幸心理和麻痹懈怠情绪。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以上率下,带头落实各项纪律规定,管好下属,带好队伍,自觉在思想上自警、行动上自律,不断巩固和深化全市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活动成果。

通知强调,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坚决做到“十个严禁”:一是严禁违规购买赠送月饼、烟酒等节礼;二是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三是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实物、购物卡和代金券等;四是严禁用公款组织变相旅游;五是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者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六是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不准违反中央和省、市委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大吃大喝;七是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和组织、参加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一桌餐”;八是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九是严禁接受或使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十是严禁违规参加各类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力度,把防治节日不正之风和正在开展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专项治理结合起来,持续发力加压,对“四风”问题严防死守、寸土不让,以钉钉子的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要畅通举报渠道,加大察访力度,对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一律深挖细查,查实查透。要坚持挺纪在前,对“节日腐败”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国庆、中秋期间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纪律处分的,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要坚持“一案双查”,对纠正“四风”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县区和单位,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以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一刻不停歇地推动全市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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