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撞晨跑团一死两伤谁埋单?律师:司机需承担主要责任,死伤者承担次要责任
出租车冲进晨跑队伍(视频截图)7月8日清晨5点多,临沂涑河北街发生一起事故。一名女出租车司机驾车撞上一支晨练队伍,造成一死两伤。事发时,出租车和晨练团队均在机动车道上。根据临沂交警发布的情况通报,肇事司机已被刑事拘留。记者辗转联系到事发晨跑队伍所属的临沂市山鹰运动协会,会长表示,当时因为修路才不得不上了机动车道。记者高倩
机动车道上,女司机撞上晨跑队
事故发生于8日清晨5点20分左右,从当时拍摄的监控视频可以看出,肇事司机驾驶出租车沿涑河北街自东向西行驶至临西十二路交叉口附近时,遇上前方的晨跑团队。晨跑团队与出租车相向而行,大约有二十人的规模,穿着统一。
不知为何原因,出租车突然朝着晨跑队伍的左后方冲了过去,将团队内的多人撞倒在地。事发后,从车上下来一名女司机,司机随后掏出手机打电话。记者看到,女司机四十岁左右,短发,身穿一套红色休闲运动装。有人在旁边对女司机说:“你怎么开的车,那么多人都没看到吗?”
随后,记者从临沂市兰山区交警大队获悉,此次事故造成一死两伤。死者商某和伤者丁某、王某以及肇事司机董某均是临沂当地人。7月9日,临沂交警直属二大队发布了事故的情况通报:经过现场调查,事故发生于7月8日5时22分许,出租车司机董某驾驶鲁QT×××2号出租车,沿涑河北街由东向西行驶至临西十二路交会东50米处时,因操作不当,与正在晨练的行人丁某、王某、商某发生碰撞,致使丁某、王某、商某受伤,商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目前,董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现已被刑事拘留,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健身协会会长:因为修路才上了机动车道
事后记者通过多方了解到,当时晨跑的队伍是一个名叫临沂市山鹰运动协会的“晨跑队”。随后,记者辗转联系到协会的负责人一位姓许的会长。这位许会长介绍,事发时,因为晨跑的主路两边都在修路,所以锻炼的队伍才会跑到机动车道上。
“这个晨跑队刚刚成立十天左右,是自发组织的队伍,队伍里的人是周围几个小区的居民。”他说,队伍成员身穿的统一队服也是他们自愿购买的速干衣,我们也没有收任何会费。
许会长说,临沂山鹰运动协会2009年由他发起,主要开展登山、徒步等会外运动。协会目前有四十多支队伍,近万名会员,包括徒步、晨跑和登山等队伍,没有会费,是公益性组织,协会也没有给会员集中买过保险。
对于此次事故,许会长解释,该路段正在施工中,绿化带和两边的道路都不能走了,所以才会选择上机动车道。“队伍当时是准备穿过机动车道,到前面的桥洞子,我们正常组织活动都是在相对封闭的空间,比如公园、体育场,晨跑也都是走非机动车道。”许会长称。
一死两伤的悲剧,许会长认为,女司机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道路处于施工状态,限速每小时10公里,当时她的车速不止每小时10公里,并且晨跑队伍这么明显,一般人不会看不到。”同时,他承认晨跑队伍上机动车道肯定是不对的,“这样做肯定是危险的。”
资深跑团队员:鲜有组织买保险
宋先生是山财大跑团的资深队员,在看到临沂出租车撞上晨跑队伍后,他感慨:晨跑团存在着很大问题。
根据多年的跑步经验,宋先生说:“我们组织活动一般都会选择相对比较封闭的空间,比如体育场、公园等场所,即便上了马路,也会在非机动车道上。”他称,自己参加这个队伍多年,每周会有3次约跑,没有发生过任何意外。
同时他提醒,路跑时应该看清车道,尽量逆流而跑,这样跑步队员就可以清楚地看到对面来车。“根据事发视频,队伍在并排跑,这也是不可取的,尤其在危险的地方,还是得成一列最安全。”宋先生提到,每次的跑步,尽量有带队的,这个人除了参与活动外,还得注意观察,及时通知队员道路情况。
据了解,不少类似的体育运动组织都是项目爱好者自发组织的,鲜有买保险的先例。有爱好者表示,加入协会是为了一起运动的时候有伴儿,也可以一起参加活动,并没有想过会发生什么意外,更不要说买保险了。
律师:司机应承担主要责任晨跑死伤者承担次要责任
从法律层面上,记者咨询了山东千舜律师事务所律师孙才望,他解释,从晨跑队伍来说,肯定不能在机动车道上组织活动,否则就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
按照责任的划分,肇事司机已经造成人员伤亡,应承担主要责任。“在正常情况下发生的此类事故,造成死伤,司机属于过失犯罪,根据《刑法》规定,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晨跑的死伤者承担次要责任。
孙才望告诉记者,如果保险公司或司机本人能及时对受害人进行补偿,并获得受害人家属的原谅,量刑处罚可以从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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