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律携手为群众追回21万赔偿金
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申诉工作
“要是没有检察官和张律师的帮助,我们娘俩儿这日子真不知怎么过下去?”3月 23日,在临沂市兰山区检察院接访大厅,当得知自己的案件即将进入法院二审程序,申诉人汪艳芬激动地抹了一把泪水,心里终于得到些许宽慰。连日来,正在该院“律师服务室”值班的山东创序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学英,作为独立第三方参与接访、代理案件,主动为汪艳芬提供法律帮助,使她两年多来的困境得到了缓解。
40 多岁的申诉人汪艳芬,老家远在昆明农村,因为家境贫寒,十多年前来到临沂市兰山区打工,期间认识了本地人刘某,二人婚后育有一个女儿。不幸的是,2013年9月,刘某因一起交通事故死亡且未获赔偿。刘某生前靠蹬三轮养家糊口,家里老人年事已高,汪艳芬本人又体弱多病,案发后,一家老小基本靠亲戚朋友接济度日。
伴着丧夫之痛,汪艳芬向兰山区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肇事司机王某承担民事赔偿责任。2015年6月,兰山区法院依法作出民事判决,判决王某赔偿各项经济损失22万余元。判决虽然下来了,但事情并没有一帆风顺,王某不服一审判决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据了解,因一审庭审时王某未到庭,法院缺席判决。而王某在递交上诉材料时也未提交相关身份证明,二审法院无法确认王某真实身份,所以拒收上诉卷宗,致使此案近5个月无法进入二审程序。一审判决后,王某投保的保险公司已交付兰山区法院的 21万元赔偿金,也因王某提起上诉、案件悬而未决不能支付给汪艳芬。
几乎走投无路的汪艳芬来到兰山区检察院,反映案件拖延,其交通事故迟迟不能获赔的问题。当时值班律师张学英与该院控申科检察人员一起接访了汪艳芬。检察人员根据反映情况,当场联系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查询了本案发生时的相关资料,但交警队未存有被告王某详细的身份信息资料。
随着对该案的进一步了解,考虑到法院无违法行为,不归检察机关管辖,而后续还有二审程序及申请强制执行等大量法律工作要做,申诉人汪艳芬法律知识欠缺、地方语言又不通,该院控申科检察人员向区司法局建议,由在该院值班的张学英律师作为二审代理律师,继续为汪艳芬提供法律方面的支持和帮助。申诉人汪艳芬得知后,非常愿意。
根据授权委托,张学英律师经过多方调查,从临沭县查到了王某的户籍信息,及时交至兰山区法院立案庭,并与一审法院法官及时沟通,说明了委托人的家庭状况,法官表示立即将相关材料呈交中级法院,让案件尽快进入二审程序。
兰山区检察院控申科负责人介绍,该院去年通过区司法局,面向全区选拔优秀律师参与接访,当时有上百名律师踊跃报名,最后他们选定了业务水平高、群众工作能力较强的 21名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申诉。今年以来,该院邀请律师参与接访96 件,初次信访办结满意率达75% 以上,为信访群众提供了诸多便利,受到群众欢迎。赵健 田玉江 尚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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