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调解 15年纠纷案结事了
近日,家住兰陵县的刘某从自己的“老东家”某企业领到了 19万余元,悬在双方之间长达15年的纠纷终于得以化解,刘某多年的信访路也画上了句号。通过调解解决的这起劳动争议再审案,不仅解开了刘某和公司的心结,实现案结事了,更让他们增强了通过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纠纷的信心。
被辞退员工与公司起纠纷矛盾难解诉诸法院
刘某原在一家企业工作,2005年因牵涉一起案件,被公司作出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的处理决定。刘某不服,多次到有关部门信访。2015年开始通过仲裁、诉讼方式解决纠纷。
刘某认为,公司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补发停职期间工资待遇等。公司方面则主张,双方无需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也无需支付工资。一审法院判决刘某败诉,刘某不服上诉后,二审维持原判。
二审法院判决生效后,刘某以新证据为由向山东高院申请再审。山东高院经审查认为,刘某的申请再审事由成立,裁定提审该案将案件导入再审程序。 2019年7月 22日,在省法院再审立案后,几月几日向法院申请再审,裁定提审。
但因纠纷跨度时间长,案件经过一、二审,双方矛盾较深,而且这期间恰好跨越了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时间点,案件究竟应当适用哪部法律,双方各持己见,相持不下。再审期间,案件通过互联网法庭形式开庭审理,在充分了解双方诉求后,办案法官认为,选择和解更有利于纠纷彻底解决。案件承办人、山东高院审监一庭法官冯波介绍,为此,法官加大了做当事人工作的力度,先后沟通十余次之多。
法官“精打细算”双方心服口服
起初双方都不同意调解,工作难度较大,为此,办案法官每隔几天就和当事人通一次电话,摆事实讲依据,反复和两方沟通、解释。对刘某,通过释法让其认识到,主张权利要依法进行,绝不能“漫天要价”,同时规劝其计算时间成本,尽快从纠纷中走出来,继续全新的生活;对公司,通过法律分析,让他们认识到,当年在处理此事时负有一定责任,对待员工应有一份担当。
几经周折反复,紧张的氛围终于开始缓解,双方均表示同意调解。那么,如何确定支付总额才能令双方心服口服?“我们参照最低工资标准和单位应缴社保费用,计算出一个总额”,总体算下来,最终确定的支付金额精确到“分”,由公司一次性支付刘某195771.53元。对此,双方均表示认可。
7月底,刘某收到了这笔钱,一起旷日持久的纠纷终于圆满化解。 (下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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