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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犯“路怒症”杀人潜逃

沂蒙晚报 2016-07-07 22:03 大字

本报7月6日讯 (记者朱武涛 通讯员袁堂娟) 费县费城街道办事处某村的王甲,6月28日下午骑摩托车载朋友王乙外出时,在327国道费县小安子山口与驾驶货车的刘某发生争执并厮打,似犯“路怒症”的王甲持匕首将刘某捅伤致死。案发后,王甲、王乙潜逃到外县,7月3日,费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经过缜密侦查,将二人抓获,他们的朋友也因涉嫌窝藏落网。

6月28日下午3点50分,家住费县的刘某驾驶货车送货,行至327国道小安山口附近时,准备靠边停车与路边朋友打招呼,哪想与随行的一辆摩托车差点发生刮蹭。摩托车上的2个男子与刘某争执并厮打,情急之中,刘某拿起撬棍,对方拿起随身携带的刀子,捅向了刘某的左腹部、胳膊后,强行将刘某的撬棍夺走骑摩托车逃窜。

刘某忍着剧痛驾车追赶了几十米,因疼痛难忍停车向朋友求救。朋友立即拨打了 120和110,费县警方赶到进行调查,下午5点,刘某因抢救无效死亡。由于案发现场刘某的朋友正在路边忙卸货,对2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逃跑方向均描述不清。

由于案发国道,没有目击者,嫌疑人所骑的摩托车的型号及颜色等均无法得知,为了尽快破案,民警坚持“传统+科技”的侦查方法,经过连续4个昼夜的奋战,终于掌握到,费县费城街道办事处的王甲、王乙当天下午骑着一辆二轮摩托车途经此地,案发后2人都不见踪影。而25岁的王甲劣迹斑斑,是个有多次前科的混混,曾经因会车纠纷将他人打成重伤,至今负案在逃。

确定王甲、王乙有重大嫌疑后,费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的民警对2人进行重点调查,发现2人在案发后与王甲浩接触过,王甲浩还为2人提供了资金协助逃跑。7月3日,警方掌握到,王甲、王乙正藏匿在兰陵县,专案组民警快速赶往兰陵将2人抓获。

据调查,1988年出生的王甲,父亲做建筑生意,家里盖起了小楼,买了轿车,可王甲却好逸恶劳,因盗窃、寻衅滋事多次被抓。2015年1月16日,王甲酒后驾驶轿车在327国道闯红灯,与一辆正常行驶的货车差点发生刮蹭,因责怪对方不给自己让路,他驾车将对方逼停,致使车上的夫妻一个重伤一个轻伤。案发后,王甲潜逃,费县警方多次抓捕未果。

6月28日下午,悄悄潜逃回家的王甲和本村王乙骑摩托车进城,又与临时靠边停车的刘某发生了争执,戾气十足的王甲看到刘某拿出了撬棍,于是他也从身上掏出了随身携带的刀子,捅向刘某的腹部、胳膊。事后,二人将捅伤人的事情告诉了朋友王甲浩,可王甲浩不仅没有规劝二人投案自首,反而提供资金协助二人潜逃,构成了窝藏罪。

7月4日,王甲、王乙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王甲浩涉嫌窝藏罪,被费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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