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通渠道 信访联动 健全组织兰陵:构筑化解矛盾纠纷“大”格局
兰陵讯 兰陵县以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为核心,畅通信访渠道,排查矛盾纠纷,化解信访积案,努力实现信访事项“案结事了”、“息诉罢访”。2014年,该县共受理群众来信和上级转办、交办案件199件,同比下降36.3%;县联席办共发函交办来信事项183件,按时上报率为100%,结服率为72.9%。
畅通渠道,领导公开接访倾听群众诉求。在兰陵县的信访值班室,每一天都有一位县领导公开接访,这已成为该县雷打不动的惯例。对于重点案件,该县还实行主动约访、包案督办制度,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县级领导公开接访活动的通知》,认真落实即时交办、领导包案、跟踪督办等工作环节;案件化解情况十天一调度,一月一汇总,办理情况及时向县领导反馈,推动了重点信访案件有效化解。2014年,兰陵县县级领导共接待群众来访368起、1583人次,结服率为88.6%;县级领导包案督办案件113起,化解率达到86.3%。
加强组织协调,完善信访联动机制。兰陵县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矛盾纠纷的疏导化解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责任人。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及时剖析问题症结,第一时间调处化解,用心尽力把绝大多数问题吸附在当地、化解在基层,切实维护群众正当利益和合法权益。对情况比较复杂、难以立即化解的矛盾纠纷,不护短、不推诿,认真研究,做好解释和说明工作,争取当事人的理解,防止矛盾激化。同时,该县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合力。
健全三级调解组织,筑牢“大调解”格局。县里建立了矛盾纠纷调解指导委员会,成立了县人民调解中心,并建立了县综合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若干专业性、行业性如医患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等调解委员会;乡镇(街道、开发区)在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同时,在派出所、法庭、仲裁庭等分别设立人民调解室;村居社区成立调委会,由具有威望的群众担任调委会成员,并由信访部门对其进行培训。三级调解组织注重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积极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化解调处矛盾纠纷,基本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形成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为横,以村居、乡镇、县为纵的“大调解”格局。目前,该县共建立各类调委会1110个,调委会成员3303人,调处成功率达98%。
兰陵县还加强信访积案梳理和督查督办。2014年,利用3个月的时间深入开展了信访积案集中化解活动,逐案明确包案领导、责任单位、承办人,重点研究,妥善解决,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同时,该县引导群众理性合法反映个人利益诉求,信访工作人员则严格按照程序接待、受理、答复群众信访事项,做到客观公正、符合政策、及时办理、处理到位。
(贾传龙 徐侠 田学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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