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5月立案查处23起环境违法行为
本报6月10日讯 (记者 志华爱娜)市环保局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5月份环境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5月份以来,市环保局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日常巡查和夜间常态化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共查处环境违法行为37起,其中已立案查处23起,分别作出责令立即停产、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和给予罚款等处罚决定,其余14起环境违法行为正处于立案调查阶段。
立案查处的23起环境违法行为:
1、山东名扬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并处罚款。
2、山东鲁洲集团沂水化工有限公司向大气排放污染物超标。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3、沂水皓威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向大气排放污染物超标。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4、山东新大陆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生产线20吨/小时余热锅炉外排废气超标。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5、山东新大陆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生产线烘干工序外排废气(炭黑生产线干燥废气)超标。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6、罗庄区新盛玛钢厂不正常运行大气治理设施。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7、临沂市罗庄区山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废气超标排放。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8、临沂市金华建材有限公司废气超标排放。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9、临沂市罗庄区新大通墙材厂废气超标排放。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0、临沂大将军建陶有限公司超标排放废水。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1、临沂宏都建陶有限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向大气排放粉尘。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2、临沂罗冠陶瓷有限公司未按要求实施限产、未采取有效措施向大气排放粉尘。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3、临沂诺干牧业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建设,并处罚款。
14、兰陵县普强珍珠岩厂煤气废水直接外排。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移送公安机关,并处罚款。
15、山东泓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向大气排放粉尘。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6、青援热电有限公司煤堆、压滤固废贮存不规范。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7、山东鲁冠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不正常运行脱硫设施。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8、山东玉泉玻璃有限公司废渣露天堆放。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9、山东玉泉玻璃有限公司不正常运行脱硫设施。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20、垛庄镇污水处理厂废水超标排放。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21、蒙阴中山矿业有限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向大气排放粉尘。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22、山东庞疃纸业有限公司废水超标排放。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23、临沂天元砖业有限公司废气超标排放。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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