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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版对兼合式党组织的党员实行一方隶属双重管理全县

临沂日报 2016-06-13 19:37 大字

(上接A1版)对“兼合式”党组织的党员实行一方隶属、双重管理。全县已在68个农民合作社和联合社中组建了党组织;累计吸纳1266名党员进入合作经济组织的党组织。

把“村社共建”作为发挥农村党员作用、培养农村人才队伍的有效载体和抓手,鼓励引导村干部、党员领办创办或带头加入农民合作社,支持党员骨干担任合作社理事长、理事。建立村“两委”、供销社、合作社三方双向人才交流机制,支持基层供销社聘请村干部和合作社负责人担任副职或经管员,鼓励村“两委”将基层供销社和合作社优秀党员干部安排到村任职,实现人才共享共育、干部交叉任职。同时,依托基层供销社、农民合作社,加大对农民农业新技术的培训力度,着力培育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目前,党员领办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达369个。村、基层供销社党员干部交叉任职57人,72名农民合作社成员当选为村干部,培养农村技能型、知识型、市场型后备干部53名。

以协同为农服务为重点,完善“村社共建”工作机制。成立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县委组织部牵头,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整合涉农部门资源统筹协调推进。把“村社共建”列为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的重要内容,纳入全县重点工作大督查体系。制定出台考核办法,把“村社共建”列入镇街科学发展考核和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考核的重要内容。

“村社共建”实施四年来,促进了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实现了村级政务服务、党员服务、农民生产生活服务一体化,使村级党组织做到了服务群众有抓手、联系群众有渠道,整体服务功能得到强化和提升。截至目前,莒南县软弱涣散村由2012年的56个,转化为26个。

通过党建带社建,健全合作经济组织党组织,既保证了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也为农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搭建起了平台和载体,增强了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2015年,全县242个行政村,村集体经营性收入3万元以上的村达到了175个,占总数的72.3%,5万元以上的村达到161个,占66.5%。 魏磊 孙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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