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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携手闯出富民兴农新天地——— 莒南“村社共建”的创新与实践系列报道之三

临沂日报 2016-06-15 19:36 大字

服务群众是“村社共建”的宗旨。莒南县以项目为抓手,因村制宜,分类推进,打造了一个个务实管用、丰富多样的共建项目,推动“村社共建”落地生根。

共建农民专业合作社。鼓励村集体、基层供销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大户等利用各自优势和资源,领办、创办或联办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联合组织,引导传统农业实现从一家一户分散经营转到以规模服务为主的社会化经营上来。目前,全县通过“村社共建”创办领办农民合作社数量由28家发展到目前456家,区域性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12家,注册总资金5.88亿元,入社群众达到2.7万户。发展家庭农场153家,全县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达到67家。

共建优质农产品基地。依托莒南县八大优质农产品基地,由村集体通过反租倒包、委托承包、规模流转、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提供给供销社,建设一批优质农产品基地。累计新发展优质农产品基地55处、面积4.5万亩;全县优质农产品基地达到182处、59.3万亩。

共建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围绕促进规模调整村融合,村集体提供场所,与供销社合作建设高标准、多功能的社区服务中心。全县累计实施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共建项目43个,打造了社区群众“半小时生活圈”。

共建农村现代流通网络。进一步完善连锁直营店(点),培育壮大日用品和农资、再生资源现代流通网络,培育新型业态。在原有的基础上,共建日用品、农资超市等流通网点108个,升级改造村级日用品连锁店(点)120处,新建、改建农资连锁店117处。

共建农产品交易市场。根据各村产业特色,村社共同出资,规划建设蔬菜、草莓等农产品产地批发交易市场,打造集商品集散、价格形成、物流配送、信息发布、结算服务等诸多服务功能的产地综合批发交易平台。目前,累计在26个村(社区)建立了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 在“村社共建”中,莒南县遵循市场经济法则,以利益为纽带,定出分配方式,打造利益共同体,实现合作共赢。以股权为纽带,由共建各方组建股份公司,根据出资比例进行分红。以土地为纽带,采取土地经营权入股和大田托管两种形式合作。以服务为纽带,供销社作为主导,通过推行菜单式、市场化服务项目,以服务促增收,以服务促创收。

莒南县坚持政策引领,为项目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出台3个推进“村社共建”工作的意见和10个配套制度。建立联系点制度,县级领导带头包扶共建项目。县财政每年列支100万元作为专项资金用于贷款贴息,各镇街也按照不低于30万元的资金配套,用于支持项目建设。

截至目前,莒南县已累计在228个农村社区组织实施“村社共建”项目401个,年增加村集体收入1700多万元,带动农民年增收1.3亿元。

“村社共建”有力地推动了莒南县农村经济发展。目前,全县已有现代农业示范园区182处,农业“三品一标”134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5个。“莒南花生”成为全国首批6个国家级农产品地理标志示范样板农产品之一。2015年,莒南县成功创建全市第二家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荣获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国家级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等国家级荣誉。

“村社共建”让群众享受到优质便捷的流通服务、全方位的生产服务、均衡化的公共服务。莒南县建设新型农村社区53处,镇村超市直营店134家,村级加盟超市1650多家。农民收入结构转变为具有保底分红、收益分红和二三产业收入的多元收入格局,最近3年平均保持18%以上的增速。魏磊 孙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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