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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共建”创新农村发展新平台——莒南“村社共建”的创新与实践系列报道之一

临沂日报 2016-06-13 19:37 大字

编者按:2012年以来,全省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县——— 莒南县探索创新“村级党组织+供销社+合作社”(简称“村社共建”)模式,走出了一条强基固本、富民兴农的新路子,得到国家、省市各级的充分肯定。

“村社共建”以服务群众为宗旨、以促进发展为根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凝聚起各方力量,适应不同发展阶段,以丰富多样的共建方式,实现了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促进供销社发展、增加群众收入等多方共赢,生动形象地阐释了“发展是硬道理”、“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这一颠扑不破的真理。

本报从今天起推出“莒南‘村社共建\’的创新与实践系列报道”,全面系统地总结莒南县在“村社共建”中取得的成就、亮点和经验。今起推出第一篇。

在“村社共建”中,莒南县相沟供销社联合相沟镇王祥社区规划实施了农民合作社、农产品基地等六个共建项目。为加快项目实施,吸纳社区党总支书记昝永富兼任供销社副主任,负责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农业服务规模化等工作。如今,项目全部建成,年可增加社区集体经营性收入 17.9万元。

目前,莒南县实行村社双向交叉任职的党员干部已有57人,其中,供销社到村“两委”任职32人,村“两委”到供销社任职25人。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莒南县委书记陈一兵说,如果农村党支部班子的战斗力不强,那么整个农村党组织的作用发挥就会大打折扣。破解农村人才、发展、制度等方面的难题,迫切需要一个创新的平台和有效的抓手。开展“村社共建”,就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这些问题精准发力,找到治本之策,使党的基层组织更加坚强有力、更加充满活力。

莒南县明确提出,开展“村社共建”,必须坚持农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以服务“三农”为出发点,以组织共建、资源共享、发展共谋为着力点,努力构建“村级党组织+供销社+合作社”三位一体模式,实现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促进供销社发展、增加群众收入等多方共赢的目标。

坚持党组织建设与发展合作经济组织同步推进的原则,在共建村打破原来单纯以村组为单位的党组织设置模式,探索按照农民合作社和产业链,组建跨区域、行业性“兼合式”党组织。

对“兼合式”党组织的党员实行一方隶属、双重管理。全县已在68个农民合作社和联合社中组建了党组织;累计吸纳1266名党员进入合作经济组织的党组织。

把“村社共建”作为发挥农村党员作用、培养农村人才队伍的有效载体和抓手,鼓励引导村干部、党员领办创办或带头加入农民合作社,支持党员骨干担任合作社理事长、理事。建立村“两委”、供销社、合作社三方双向人才交流机制,支持基层供销社聘请村干部和合作社负责人担任副职或经管员,鼓励村“两委”将基层供销社和合作社优秀党员干部安排到村任职,实现人才共享共育、干部交叉任职。同时,依托基层供销社、农民合作社,加大对农民农业新技术的培训力度,着力培育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目前,党员领办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达369个。村、基层供销社党员干部交叉任职57人,72名农民合作社成员当选为村干部,培养农村技能型、知识型、市场型后备干部53名。

以协同为农服务为重点,完善“村社共建”工作机制。成立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县委组织部牵头,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整合涉农部门资源统筹协调推进。把“村社共建”列为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的重要内容,纳入全县重点工作大督查体系。制定出台考核办法,把“村社共建”列入镇街科学发展考核和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考核的重要内容。

“村社共建”实施四年来,促进了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实现了村级政务服务、党员服务、农民生产生活服务一体化,使村级党组织做到了服务群众有抓手、联系群众有渠道,整体服务功能得到强化和提升。截至目前,莒南县软弱涣散村由2012年的56个,转化为26个。

通过党建带社建,健全合作经济组织党组织,既保证了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也为农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搭建起了平台和载体,增强了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2015年,全县242个行政村,村集体经营性收入3万元以上的村达到了175个,占总数的72.3%,5万元以上的村达到161个,占66.5%。 魏磊 孙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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