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事先做好观察,就不存在盲区”
本报11月18日讯 (记者衣方杰通讯员赵宁 韩玉杰) 11月 1日下午,莒南县涝坡镇某驾驶员驾驶商砼车途经市区解放路与开源路交会处时,与一名电动车驾驶人发生碰撞,导致电动车驾驶人当场死亡;11月16日下午,河东区某驾驶员驾驶商砼车沿市区金坛路自东向西行驶至沂州路右转弯时,将一名骑车通过路口的13岁女孩撞倒,并导致其当场死亡。
针对近期屡屡发生的工程车伤人事件,18日上午,市公安交警支队通知全市118家建筑工程运输重点企业负责人召开了一次谈话会。会议一开始,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便通报了今年11月份以来,在市区发生的两起商砼车致人死亡事故,特别是16日的事故,教训尤为惨痛。
一些驾驶人缺乏基本安全教育
分析这些事故发生情况,都不同程度的存在企业对所属车辆运行监管不到位,驾驶人员安全意识差,日常检查制度不落实,车辆带病上路行驶的问题。当前,临沂市一些道路运输企业不能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稳定的关系,重经济效益、漠视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严重不落实。有的随意接受挂靠车辆,盲目发展规模;还有的长期以来没有专人管安全工作,内部管理混乱,对驾驶人缺乏最基本的安全教育,违法行为大量存在,隐患问题十分突出。
因此,交警部门要求,各运输企业要认真分析企业交通运输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迅速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对存在的车辆逾期未检验、未报废、驾驶人和车辆交通违法未清零的问题要在一周的时间内整改完毕,并保证不再发生类似事故。
达不到整改要求停办企业相关业务
对于不能完成整改要求的企业,下一步,交警部门将通报给市各大新闻媒体进行典型曝光。同时,自2016年1月1日起停止办理该企业所有车辆及驾驶人业务,对违规驾驶人予以吊销驾驶资格,对违规车辆予以注销,并将该企业作为重大交通事故安全隐患单位,进行挂牌督办,届时将会同市交通运输局依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道路运输管理法律法规规定,进行依法处理和责任追究,该停业的停业,该停运的停运。另外,对于发生交通事故的运输企业,立即停办通行证。
118家被约谈企业由交警重点“照顾”
为加强临沂市重大事故隐患运输企业的监管力度,当天参加约谈会的118家运输企业将全部纳入交警的重点管理名单当中,管理时限为1年,纳入重点管理的企业每季度要向所在辖区大队报告交通安全生产情况,安全隐患突出的,将延长监管时限。同时,各交警大队也要认真履行职责,会同安监、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依法加强对运输企业的监管。对车辆、驾驶人未检验、未报废、未审验、违法未处理等情况,及时通报企业进行处理,并定期开展分级约谈工作,督促限期进行整改,对约谈后不认真进行整改或依然我行我素的,依法进行曝光,并追究责任。
驾驶人上岗须定期培训
交警部门认为,在近期发生的工程车伤人事件当中,多为驾驶人疏忽、大意所为,因此,交警部门要求今后各建筑工程运输企业要进一步严格驾驶人聘用管理,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以及有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要解除聘用或调整驾驶岗位。对上岗的驾驶人员应定期进行法律法规及安全行车教育,教育和引导他们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杜绝交通违法。对经常违法的驾驶人进行单独“面对面”教育培训,做到行车前有教育,行车中有提醒,违法后有处罚。
同时,各运输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动态监管工作,确保GPS定位系统全部在线、正常运行、监控有效,监控管理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发现违法问题及时通知纠正,有效预防交通事故发生。要定期落实车辆安全状况检查。拒绝“带病”、拼装改装、逾期未检验等车辆上路行驶,已达到报废年限的车辆及时办理报废手续。
会议最后,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还特意提到了大车“盲区”问题,“最近,不论是各个媒体还是网上都说到了工程车驾驶人的‘盲区\’问题,但我认为,只要驾驶人在通过路口时提前做好观察,转弯时能够做到谨慎慢行、不与行人抢道,那就不会存在‘盲区\’,‘盲区\’在任何时候都不能成为事故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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