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要求员工平摊损失
本报7月1日热线消息(记者 崔洪英)莒南县的杨女士在一家孕婴店工作,最近盘货时发现少了个奶瓶,老板竟要求5名员工平摊损失,这令杨女士很不爽——— 工资还没拿就倒贴钱。山东三禾律师事务所的倪秀伟律师表示,店老板的做法构成侵权,员工可拒绝。
杨女士最近在莒南县一家孕婴店找到了一份店员的工作。店里每个月末都会盘点清理货物,6月底盘货时发现一款价值239元的奶瓶少了一个。“你们几个人怎么看的店,每个月盘货都有丢的,这个奶瓶你们5个人平摊吧,以后再丢就按这办法来。”老板生气地说。
从店内监控并未发现异常,杨女士说这奶瓶可能是被人顺手牵羊,也可能是内部人员所为。“但无论如何,在没查清楚之前,不能让我们掏腰包吧,我刚来还没一个月,工资还没发呢。”杨女士感觉十分委屈。
1日下午,记者联系上了这家孕婴店的朱老板,据他介绍,孕婴店丢货现象比较频繁,让员工平摊赔偿并非主要目的,而是以此为手段来督促店员负起责任。“如果丢货现象消失或减少的话,要求员工交的钱,到年底会返还给她们的。”朱老板说。
山东三禾律师事务所的倪秀伟律师说,这种做法不仅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事实依据,在不能查清是否是因为个别员工失职的情况下丢失货物,由全体员工平摊损失,这种行为已经侵犯了劳动者的财产权,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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