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管理迈向城乡统筹的坚实一步 ——临夏州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透视
不动产管理迈向城乡统筹的坚实一步
——临夏州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透视
临夏县土桥镇工作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农家院落,给群众宣讲农村土地确权登记政策。(资料图)本报记者李小龙
本报记者孙海峰
10月26日,临夏市枹罕镇王坪村泉湾农民马维俊早早就来到临夏州国土资源局门前,因为前一天镇国土所的工作人员通知他到这里领取自己的《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不一会,国土局院子里已经聚集起来自临夏市各乡镇的100多位村民。此时,马维俊还不知道,自己即将成为全省第一个拥有《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农民,而随着首批《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发放,不仅进一步确保了甘肃省农民财产权,而且为甘肃省开展不动产管理,迈向城乡统筹踏出了坚实的一步。
4年时间,临夏州投入资金4395万元,委托4个专业单位,抽调工作人员460多人,派出工作组150多个,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属调查1148宗,建成县级数据库建库8个,完成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权属调查42.24万宗,完成地籍测量42.24万宗、完成数据核对42.24万宗,登记发证63.6万宗。终于使全州农民宅基地得到了逐一确认,从根本上维护了农民合法权益。
措施得力,准确登记土地信息
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任务重、工作量大,需要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作支撑才能进行下去。为此,临夏州国土资源局抓重点、找难点,紧紧围绕组织领导、宣传动员、试点引路、经费保障、督察交流等关键环节,采取有力措施促进了工作的顺利完成。
在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之初,许多农民并未意识到这一举措的重要意义,甚至有“嫌麻烦、多此一举、没有用”等想法,这也让临夏州国土资源局意识到,要顺利开展这项工作,首先要解决广大农民心中的疑惑。
为此,临夏州通过召开县、乡动员会议,发放宣传材料,利用媒体和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目标任务、内容及政策措施,为顺利开展农村“三权”登记发证工作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经费保障是整个工作开展的最基础保障,为此,在积极向省厅和州政府争取补助经费、协调州、县(市)财政部门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同时,我们在全省率先将新增费州级切块经费运用到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中,给各县(市)共下达州级补助经费3709万元,专门用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解决了大部分县(市)工作经费困难的问题,这一做法得到了省里的充分肯定。”临夏州国土资源局局长宫少军说。
测量数据的精确,登记数据的准确,不仅涉及整个农村土地信息数据库建设,而且关系到全州农民的切身利益,必须在保证进度的前提下确保质量。
为此,全州国土系统发证办公室在采取日报、周报、月报和季报及电话、会议等形式进行督查的基础上,组织人员每月至少一次到各县市、各乡镇进行巡回督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州登记发证办还组织各县市技术人员开展了县市互查。每次督查结束后,都以书面形式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下发督察通报,有力地推进了工作的全面开展。
做好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不仅要赶进度,还要高质量完成,这才能防止产生新的矛盾,损害农民利益。
为切实保障成果质量,临夏州各县市在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中,都成立了质量检查小组,严把质量关,逐宗检查权属界线的合法性、准确性、登记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对发现的每一个问题反馈给调查小组进行限时整改,并对发证资料进行再审核、现场再核对,确保不发纠纷证,不留后遗症。
此外,按照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成果验收细则》的要求,全州国土系统采取了作业单位自检,作业人员互检,县市国土局自查,州国土局检查验收的四级质量监督检查体系和办法,确保调查成果质量。
“我们从9月中旬开始,对全州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进行了验收,验收组严格按照《甘肃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成果验收细则》的要求,经过认真细致地检查,各县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通过州级验收后,才进行的省级验收。”宫少军说。
整合力量,解决各种棘手难题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点多面广、头绪众多、任务繁重,遇到的难题也特别多。为了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这项工作,临夏州整合各方力量,协同一心解决了这些难题。
在众多难题中,最令人头疼的是人手少、任务重。
临夏州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共涉及40余万宗地,每一宗都需要严格按国家要求标注地号、测明界址,请农民签字、确认,不仅要求细,而且要求精度高,工作量极大。然而,与繁重的工作量相对应的却是少量的基层工作人员。能否解决好这个问题,直接关系到能否按时保质完成全州确权登记工作,更涉及千千万万农民的切身利益。
“我们所只有7名干部,要完成1.5万宗地的权属调查工作,涉及周边三个乡镇。”临夏县土桥镇中心土管所所长庞继强说,“就我们这几个人,不光要完成权属调查,还要表明宅基地界址,各家各户每一堵墙有多长、有多宽,每个院子占地多少,有几间房,都要搞清楚,记明白,让农民签字确认才行。”
不仅是土桥镇,临夏州各县市都遇到了类似的情况。
“人手非常紧,但任务还要又好又快地完成,为了确保人员充足,我们协调县里,将去年新考入的664名大学生村官抽调到全县7个国土所,终于在去年10月份完成了全县的权属调查。”
“高质量地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人是关键,但全州各基层国土所普遍面临人员不足的问题。为此,临夏州采取了借调优秀村官、抽调乡村干部和招聘待业大学生充实调查队伍的方法,解了燃眉之急,为在全省率先完成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奠定了基础。”宫少军说。
人手问题只是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面对的一道难题。由于我国此前缺乏对农村宅基地的精确测量资料,曾经的发证工作也存在许多不完善的地方,加之许多宅基地年代久远、权属关系不明、界址不清,或已被征用,存在相当多的历史遗留问题,都需要调查人员一个个耐心解决。
“我们东乡有66820宗地,由于是纯山区,测量、调查难度格外大。”东乡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杨晓东说,“在权属调查时,由于过去存档的权属来源资料不全,要么只有宅基地使用登记卡,要么只有使用人名字,历史资料难以使用。”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先制定了川区宅基地不超过3分,半山区4分,纯山区5分的标准,遇到实际测量与历史数据有出入时,先按年代进行界定。比如,1981年以前取得的宅基地,尊重既成事实,按照实际占有面积确权发证;1981年至1988年取得的宅基地,如有超面积的情况,如使用权人已经接受处罚,就按实际占有面积发证;1988年后取得的宅基地,严格按照使用权人应有面积执行;对新修建的宅基地,如果遇到少批多占的情况,就按其所处的地段,严格按照标准执行,对超出面积只标注,不确权。”杨晓东说。
由于临夏州各县市有大量农民在城市经商、务工,调查员在进行权属调查时经常遇到无人可找、无人签字、无人确认等情况,也是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中遇到的一大难题。
“这是现在农村非常显著的问题,年轻人大多进城务工、经商去了,房子空着,调查员上门后找不到使用权人。”和政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包忠良说,“遇到这种情况我们会请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首先确认使用权人身份,再请村里通知使用权人,如果他们有时间就回来协助调查;如果没有就请乡村代为收集相关信息。当需要使用权人签字、确认时,就利用传统节日外出人员集中返乡的时机,请他们核对信息后签字、确认。”
除了上述难题,调查人员还遇到了许多民族地区特有的问题。
“我们这里98%的人口是回族,出于宗教习惯的原因,大多穆斯林除学名外还有经名。”广河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马林说,“这也给权属调查工作造成了不小的麻烦,因为权属调查是以身份证、户口本为准的,但很多使用权人在接受调查时习惯于告诉调查员他们的经名,又给权属调查增加了难度。”
为防止混淆,导致权利不清等矛盾,临夏州国土部门的调查员们不得不一遍又一遍核对使用权人姓名,对照历史资料,协调公安户政等部门确保每个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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