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河长湖长+检察长”合力保护水生态
本报讯(记者 曹天伟)11月19日上午,聊城市落实“河长湖长+检察长”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实施意见、聊城市位山灌区司法协作配合工作意见签署仪式在市位山灌区管理服务中心举行。副市长李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富彬出席仪式并分别讲话。
河湖长制实施以来,聊城市市、县、乡、村四级5000多名河湖长履职尽责,以车轮战方式开展河湖“清四乱”工作,治理河湖违法问题10000多项;围绕“河畅、水清、岸绿、景美、文化”五个方面提档升级,创建了23条(个)省级美丽幸福示范河湖和547条(个)市县乡级美丽幸福河湖;组织修编“一河(湖)一档”“一河(湖)一策”,让每条(个)河湖拥有了自己的“户口本”和“病历本”。两个意见签署后,市检察机关、河长湖长制办公室、水利部门将加强协作配合,实现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有效衔接,依法打击破坏水工程、水生态、水安全、水环境等行为,切实提升河湖依法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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