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扎实办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案件 目前已办结16件

聊城日报 2021-09-10 11:32 大字

8月31日,现场督办组工作人员在东阿县调查群众举报案件。

本报讯(文/图 张燕)“噪声没了,以后终于能睡上安稳觉了!”9月2日,说起村北山东顺华电机有限公司噪声污染整改的情况,临清市先锋路街道北路庄村村民凌砺(化名)非常开心。

8月28日,聊城市接到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群众信访举报案件:临清市先锋路街道北路庄村山东顺华电机有限公司在夜间生产时产生噪声,影响村民生活,希望相关部门进行实地调查。

接到转办案件后,聊城市保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现场督办二组组长张谦一行立即赶往现场调查。“经检测,厂界噪声超出一类功能区昼间标准。”张谦说。

山东顺华电机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电机组装、车床加工的企业,现有生产设备9台。因该公司生产设备陈旧、生产车间密闭不严,导致夜间作业时出现噪声轻微超标现象。

找到噪声超标的原因后,现场督办二组和聊城市生态环境局临清市分局立即督促山东顺华电机有限公司对生产车间采取密闭措施,同时维修、更换产生噪声污染的老旧生产设备。

9月1日,山东顺华电机有限公司完成噪声污染整改,经专业噪声检测机构复测,企业的噪声数据完全符合标准。此时,距离聊城市接到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此案件仅过去4天。

山东顺华电机有限公司迅速完成噪声污染整改,是聊城市深入推进环保督察反馈问题“边督边改”“立行立改”的一个案例。

为认真落实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和省委、省政府要求,聊城市在第一时间成立市保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现场督办组,并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制定的“四个一”工作机制督办案件。

所谓“四个一”工作机制,即现场督办人员在接到转办案件后,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第一时间查清问题、第一时间查明责任、第一时间进行处理和追责,确保群众信访举报问题“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自8月26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山东省以来,截至9月9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共向聊城市转办14批55件群众信访举报案件。目前,聊城市已办结1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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