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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未成年人犯罪为﹃零﹄?是偶然还是必然?

山东法制报 2016-07-27 08:21 大字

2014年高唐县未成年人犯罪人数为9人,2015年为7人,2016年上半年则为“零”,未成年人犯罪下降趋势如此之快,是数字的偶然、巧合,还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取得真实的成效?“自2010年以来,我院重点研究探讨未成年人犯罪规律、特点和趋势,联合法院、公安等机关先后制定了六项制度规范,开展了‘检校共建、法律进校园\’活动等以及办案中‘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方针的正确运用,在相关部门支持和协助下,使我县未成年人犯罪人数逐年下降,全年上半年未成年人犯罪为\‘ 零’ 是必然,绝非偶然。”该院副检察长马海滨介绍说。

据了解,自2010年以来,该院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失足未成年人重新犯罪进行了重点研究探讨,联合制定了《办理未成年刑事案件实施办法》、《关于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的规定》等六项教育挽救失足未成年人的制度规范,确定了全县 13 所中学为法制教育基地,建立了“心灵氧吧”感悟室,从此法制教育进入课堂,依法维权、依法行事、心理矫正成为中小学生日常习惯,此举开启了失足未成年人维权和预防犯罪教育新纪元。小龙就是一位受益者,“脱胎换骨”成为一名高中生。

15 岁小龙原来具有“为朋友两胁插刀”江湖义气的孩子,去年7月份,为朋友出气与对方发生殴斗,将对方小林打伤,案发后,经法医鉴定为重伤二级,小龙及朋友父母也赔偿了小林各类损失近6万元,得到小林及父母的谅解。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小龙系初犯、偶犯,社会危害性小,依照法律规定,两名社会调查员深入小龙所在学校、村委会等进行品性调查,认为小龙处于青春发育期,年龄小,头脑简单,遇事冲动,平时表现较好,有悔改表现,具备帮教条件,其父母积极赔偿损失,建议检察机关从轻处罚。此案提起公诉后,法院根据犯罪情节及表现从轻判处缓刑,并根据法律规定将小龙所犯罪行予以封存;然后检察机关也没有将小龙任意推向社会,及时与学校联系,小龙重新回到学校上课;并通过电子邮件、QQ等方式与检察官进行交流,也常到检察机关“心灵氧吧”感悟室,接受心理咨询,有具有心理咨询师资格检察官零距离的倾心交谈,谈困惑、谈理想、谈方法,终于小龙走出了犯罪的阴影,增强了自信,付出了努力,今年以优异成绩成考入高中。

此外,该院通过办案向相关行政执法机制发出检察建议书,充分运用联合执法、不定期巡查、例行检查等形式,整顿治理取缔一批“黑网吧” ,并加强对“网吧”的监督管理,规范其经营,彻底铲除滋生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温床。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杨兆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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