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我们都是旁观者?

农村大众报 2014-11-26 17:42 大字

◆态度◆

高唐一初中生两年暴力敲诈同窗两万多元,11月21日聊城晚报报道了这则令人倍感不可思议的新闻。文中称,“日前,高唐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未成年人敲诈勒索案,被告人尹某自初中开始,以暴力威胁同班同学并索要钱财,两年多敲诈两万多元。去除不承担刑事责任年龄期间索要的数额,敲诈同学小刘6次,敲诈金额6900余元。因其为未成年人,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我们无意讨论案件的本身,单单是“未成年人”“敲诈勒索”“两年”“两万”……这些关键词的背后,反映出的是什么?难道两年的时间都没人发现?两年的时间,孩子的异常都无人关心?!

面对孩子,我们难道都是旁观者?

其中有几处细节,不由得我们思考:一是尹某为何偏偏选中了同村同学小刘,仅仅是因为性格柔弱?二是尹某的班主任老师所说,尹某学习不太好,但有管理能力,担任班长和学生会干部期间,有一大帮同学围着他转,这些同学都听他的,往往这些同学惹的事都受尹某指使。三是这两年,小刘的家里常丢钱,家人在孩子的手机发现别人索要钱财的信息,才警觉起来。

两年的时间,小刘从家里拿了两万多元,想必也挨了不少拳头。这些经历之于小刘将是何其痛苦的回忆?但不得不说,作为初中生的小刘未免太少了一份血性,任由欺负竟能做到默不作声,仔细推想,小刘是不是在上交“保护费”后也能跟着这帮“同窗”好好玩耍?还有就是尹某的班长身份令人唏嘘。一些80后的学生对此会较为愤慨,“为什么往往是一些学习不好的、身体条件较为出众的一些人担任班长?”众所周知,班长的任命一般不是选出来的,由此可见以“班长”的名头让一些不爱学习的孩子来管理,无疑也是坑害了“班长”,小刘有此一劫,班主任难辞其咎。再则就是小刘的家人,两年的时间,孩子没有告诉家长,想必小刘在家里拿钱的难度要比和家长说话的难度低,想必家里人的冷漠和不关心让小刘的安全感只着落于“交保护费”上,而没有向家人求助。

这多少让每一个生活在小刘身边的人汗颜。因为我们在小刘身边,只是一个旁观者!

文/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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