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唐法院完善窗口服务功能
□肖会樊增军王希玉赵衍静报道
本报高唐讯“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强化窗口建设和服务保障措施,努力践行司法为民。”高唐县人民法院为了切实让每个涉案群众感受到阳光司法的公平与公正,始终以窗口建设为突破口,不断完善服务功能,创新服务方式,了解社情民意、服务涉诉群众,有效促进了全院的正规化建设,也使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2015年以来,该院认真落实中央深改组《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行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严格执行登记立案范围和程序,对符合法律规定的初始起诉、自诉和申请,一律受理,当场登记立案。对提交的材料不符合形式要件的,当场、当面为当事人及时释明,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全面告知应当补正的材料和期限。坚持院领导轮流到立案庭坐班制,对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进行全程指导,切实做到有诉必理、有案必接。
不断健全完善诉讼服务平台,积极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发挥立案大厅“柜台式”一条龙便捷服务机制,引导当事人理性表达诉求。加大司法救济力度,确保困难当事人依法行使诉权。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体现司法人文关怀。在派出法庭推进上门立案、预约立案、假日法庭、巡回办案等工作措施,深入案发地、纠纷地开展巡回办案、送达、审判、调解、执行等工作,为群众提供了便捷诉讼服务。为构建涉民生案件的“绿色通道”,该院坚持从立案阶段开始建立涉民生案件专门台账,明确各个环节应办理的事项及时限,安排专人全程跟踪、督促涉民生案件的立案、审理和执行情况,畅通涉民生案件的“绿色通道”;与县司法局联合设立“法律援助专柜”,对涉民生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确保涉民生案件得到公正高效的解决。
他们还以加强源头治理为根本,对涉诉信访案件做到“清仓见底、一抓到底”。认真落实诉访分流,强化信访工作责任,通过领导包案、带案下访、预约接访、判后答疑、思想教育疏导等多种方式,因案施策、因访施治,成功化解了有社会影响、多年难以解决的信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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