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茌平农民手握“三薪”进园区

大众日报 2015-11-01 13:29 大字

□冯长禄王国栋报道茌平县博平镇着力发展村级小微企业,5000多名农民劳动力实现了家门口就业。上图为该镇邓桥村童装厂工人展示加工的童装。□记者李梦

通讯员王先明孙洪锋报道

本报茌平讯“打工月挣2700元,土地补偿门头房租金800元,失地养老金210元,每月有近4000元收入,咱农民住楼房底气足着呢。”9月11日,茌平县振兴街道办事处马家坊村新区王吉胜给记者这样算账。

王吉胜住新楼之初的心情,与现在可不一样。“最初担心住楼房生活消费入不敷出,对搬进园区我很迷茫,也很排斥。”王吉胜的担心,也是几万名农民搬迁园区的一个缩影。记者了解到,由于城市整体规划、新农村建设、工业经济园区化推进,茌平县的振兴、信发、温陈、冯屯7个乡镇、140个村、1.5万户近3万多名农民要重新规划,其中1.4万余人上楼,进32个城乡园区,人均住楼面积30平方米。

有月薪,住楼房底气就是足。茌平县以农民进园区、生活要小康为目标,建立起“土地补偿、就业安置、社会保障”三位一体的“三薪”保障机制。3.6万名农民“三薪”收入3000元以上,有了经济基础,农民住楼就有底气。

就业安置领月薪。茌平县鼓励园区内企业就近吸收农民进厂务工。先后有9000名17岁—45岁的青壮年劳力参与了免费技术培训,顺利进入120家规模以上企业。此外,进园区企业凡是从事三产行业的,用工10人以上,可减免营业税,由此带动1.2万名农民进入餐饮、超市、物流服务业。这些行业的工人平均月工资2500元以上。同时,县委县政府还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集中安置5500名失地农民,从事绿化环卫等公益性工作岗位。

土地补偿领“租赁金”。该县坚持“凡征必补、凡补必到位”的原则,要求凡是补偿金不到位的项目,一律不予供地。同时,变货币补偿为“开发式”补偿,引导村集体和群众用土地补偿金从事开发性建设,让“死钱”变成“活资本”,实现了房屋租赁循环多次增值。房屋租赁形成了商业门头租赁和外来人员居住租赁两种,收入比较可观。目前,房屋租赁受益的农户达到了7000户,惠及1.4万名农民,户均年增收1.8万元。

政府养老领“保费”。茌平县还从解决进园区农民后顾之忧出发,为农村新园区建起了养老、医疗、失业、最低生活保障于一体的保障体系。采取政府、集体、个人共同出资的办法,为5788名30岁以上的失地农民办理了养老保险,县财政拿出1.5亿元注入失地农民养老金专户,确保60岁以上失地农民每月能领到200或260元的养老金。此外还加大了对失地农民医疗基金的投入,每人每年交纳20元医疗保险金,政府为每人配套发放40元。

“失地农民进园区,最担心的是生活得不到长期保障。”振兴办事处负责人邬美忠介绍,政府从增加失地农民月收入入手,让他们手握“三薪”,进入园区,居住环境改善,收入有稳定来源,生活有坚实保障,“这些事情做好了,农民就没有不喜欢进园区上楼的理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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