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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餐加收3元的来龙去脉

四川日报 2013-09-26 15:21 大字

黄琅中学尝试家庭补助与国家补助相结合的供餐模式,雷波县采取了“边试边看”的做法——

9月13日12点半,雷波县黄琅中学下课音乐声响起,四个铁桶随之被抬进了九年级三班的教室,桶里装着当天的午餐——海带炖蹄花、洋葱炒肉丝、麻婆豆腐、炝炒莲花白。徐琼把饭菜打在铁碗中,满满一大碗。“现在的营养餐比以前好吃多了,去年就两素,现在是两荤两素。”徐琼边吃边跟记者说。

去年9月,黄琅中学征求学生和家长意见后,报请雷波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同意,向每名学生收取每天3元的费用,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营养餐”)国家补助的3元一起作为午餐费用,成为凉山州首个尝试实施家庭补助与国家补助相结合的供餐模式的学校。

为何要收取3元?家长和学生如何看待?该模式是否值得推广?记者进行了调查。

□本报记者 钟美兰

为何多收3元?保证营养

去年5月,凉山开始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当时,黄琅中学食堂还对外承包,学校将国家每天补助的3元,以餐票方式发放给学生用于午餐费用。但学校不久发现,3元餐票学生只能吃两个素菜,有不少学生因不喜欢干脆不吃。“去年7月,学校回收食堂后,我们就一直考虑,怎么能够让孩子吃饱还要吃得营养?”黄琅中学校长徐林说,黄琅中学紧挨雷波县马湖旅游景区,物价比雷波县城高出20%至30%,仅靠国家补助的3元,只能做两个素菜让孩子吃饱。

徐林说,去年秋季开学前一周,学校召开全校家长会,把学校拟向学生收取4元作为午餐费用,每天供应两荤两素一汤,每个荤菜肉不少于1.5两的计划向家长征求意见,家长会上,无家长提出异议。

去年8月23日,学校将计划报给黄琅镇政府并得到同意,8月26日,学校向雷波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提出收费申请,9月1日,该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答复,同意学校每天中午给学生供应5元每人次的营养套餐,除了国家补助的3元之外另外向学生收取2元作为午餐费用。

随着物价上涨,今年2月26日,经过同样程序,雷波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同意学校每天中午给学生供应6元每人次的营养套餐,每周以五天计算,一学期以17周计算,所收取费用期末结算,多退少补。

一顿3元有人欢喜有人愁

半小时不到,学生徐琼用完了午餐。“以前因为饭菜不怎么好,中午作业多时就不吃饭了。”去年9月后,学校收了午餐费用,午餐明显发生变化,菜式多样味道不错,徐琼也会定时定量吃饭了。

记者走访九年级3个班、七年级3个班后了解到,无论是住校生还是走读生都倾向于目前的供餐方式。九年级四班学生徐高营是走读生,以前发餐票时,父母每天给4元作为午餐费可吃上两荤两素,但含肉量和味道不如现在巴适。

午饭时间,记者碰到前来看望女儿的贾星田,他对学校每天收取3元用作午餐费用表示没有意见。“去看过他们的饭菜,还是可以。”贾星田说,以前没交午餐费,每天要给女儿10元作为生活费,交了午餐费后孩子生活费就降了。

住在黄琅集镇的家长杨在凤对收取午餐费颇为赞同。“现在3元在黄琅能吃什么?”杨在凤说,此事学校通过家长会和校讯通通知过,她没有意见,后来特地去看过女儿吃午餐,印象是“碗里有不少肉”。

徐琼的母亲石发莲却觉得3元午餐费是一笔不小的负担。爱人外出务工,她在家种水稻维持生计,供养三个孩子读书,但徐琼一个学期就要缴纳255元的午餐费,让石发莲觉得“很凶”。“孩子知道家里情况,不交钱时一个星期都不吃肉。”听记者报了一遍菜单,石发莲认为“菜还是可以”。

为什么是3元?收费低于成本

“在黄琅,你在餐馆吃二两面都要6元。”徐林说,不管是收取3元还是2元,菜式多少都可以做得出来,关键是“含金量”,以目前每个荤菜不少于1.5两肉,搭配两个素菜,成本不低于6元。

根据当天食谱,学校给记者提供了一个用料台账,大米300斤,单价2.5元,猪肉300斤,单价13元,洋葱150斤,单价3元,海带30斤,单价12元……食材花费共计7220元,当天1148名学生就餐,计算下来,每人次费用在6.2元。

“今天的菜算是中等,并不是最好的。”伙食团团长廖俊说,除了从量上予以保证每个荤菜含肉量有1.5两,一周内的菜式也从不重复。

雷波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物价股股长徐波说,经过教育部门批准,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受理了学校的收费申请,并于去年8月29日到黄琅当地进行市场调查,调查显示,当地的蔬菜和大米每斤都比雷波县城高出0.5元至1元,综合当地物价和人工成本,当时核准收费是5元。

“我们认为这个属于服务收费,要达到两荤两素收费是合理的。”徐波说,今年春季,雷波县出台了一份《关于城镇中学和城关小学的收费指导意见》(雷府办函【2012】100号文件),城关中学早餐和中餐是8元,城关小学是6元。“这个文件一出,我就给学校打了电话,核准他们收费3元。”徐波说,此后,有家长将学校收费一事反映到上级部门,他们8次下去查此事,结果发现收费明显低于成本。

除了黄琅中学外,谷米中心校现在也开始尝试实施家庭补助与国家补助相结合的供餐模式。雷波县教育局认为,像这样的尝试在雷波需谨慎推行。“我们还在等待时间检验,如果得到家长认可可推开一些,但证明不行,我们也一定会喊停。”雷波县教育局营养办工作人员钱大兴说。

新闻链接

2011年11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从当年秋季学期起,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 (以下简称连片特困地区)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去年4月、6月,省政府办公厅相继发文,制定营养餐的执行细则。主要内容有——

中央财政为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补助资金应足额用于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食品,不得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

供餐内容和供餐模式。根据当地农副产品、民族饮食习惯等特点,按照卫生、营养、热乎、可口的标准,因地制宜,突出地方特色,确定合适的供餐内容,主要包括完整的午餐,提供蛋、奶、肉、豆制品、蔬菜、水果等加餐或课间餐,以及其他营养补充等。为确保食品安全,禁止向家庭(个人)托餐。学校食堂为农村学校食堂,配备合格工作人员,并妥善解决待遇和专业培训等问题。换言之,补助资金不得用于食堂工作人员解决待遇问题。

鼓励社会参与,在改善就餐条件、提高补助标准、创新供餐方式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社会的范围文件明确为,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基层组织,以及企业、基金会、慈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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